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桂林首家企业成功办理“歇业”

  本报讯(记者周子琪通讯员江炜军)近日,桂林巴纳餐饮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林先生,来到市高新七星区政务服务中心市场监管局审批窗口提交了市场主体歇业备案材料,成为今年3月1日起施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以来全市首家成功办理“歇业”的企业。

  新冠肺炎疫情发生以来,部分市场主体受疫情影响,暂时无法进行正常的经营活动,但仍有比较强的经营意愿。根据《公司法》规定,公司成立后无正当理由超过6个月未开业的,或者开业后自行停业连续6个月以上的,可以由公司登记机关吊销营业执照。而企业被吊销营业执照后,应当解散并办理注销登记。企业一旦被吊销营业执照,其法定代表人再次创业会遇到障碍。这也意味着,经营企业只有“终止键”,没有“暂停键”。

  据介绍,新《条例》新增了市场主体“歇业制度”,对因自然灾害、事故灾难、公共卫生事件、社会安全事件等原因造成经营困难的,市场主体可以自主决定在一定时期内歇业,“歇业期”最长不超过3年。申请歇业并不意味着被注销,而是“停机保号”,允许市场主体在一定时间内停止营业,给发展困难的企业提供喘息休整的机会,有效降低市场主体维持成本,替其保留市场主体资格,为出台相关帮扶政策措施提供了制度基础。

  据悉,《条例》规定市场主体应在歇业前向登记机关办理备案,并在歇业前与职工依法协商劳动关系处理等有关事项,歇业期间可以以法律文书送达地址代替住所或者主要经营场所;登记机关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向社会公示歇业期限、法律文书送达地址等信息,通过公示加强对歇业市场主体的社会监督和信用监管。同时,一旦市场主体在歇业期间开展经营活动的,则视为恢复营业,应当向登记机关申请恢复营业状态,并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公示。

(文章来源:桂林晚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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