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财经资讯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试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试行)》公开征求意见

  据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3月21日消息,近日,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与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试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试行)》,并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试行)》主要内容为,预售合同坚持“保障买卖主体合法权益”的原则,根据相关法律法规的相关规定,对房屋计价方式、贷款利率计算方式、房屋交付配套设施条件等内容进行了相应修改。主合同内容包括说明,特别提示,术语解释,合同当事人、共有产权住房基本状况,共有产权住房价款等10章共计28条。合同附件包括住房使用协议、房屋平面图、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等共计12个附件。

  《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试行)》现房主合同内容包括说明,特别提示,术语解释,合同当事人、共有产权住房基本状况,共有产权住房价款等8章共26条。合同附件包括住房使用协议、房屋平面图、装饰装修及设备标准等共计12个附件。

  主要内容与上述预售合同基本内容一致,因共有产权住房现房房屋的特点,较预售合同,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对面积差异处理方式、规划设计变更等内容未约定。

  全文

  关于《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试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试行)》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的公告

  为进一步规范本市共有产权住房销售行为,切实维护共有产权住房买卖双方合法权益,保障共有产权住房配售工作平稳开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与市市场监管局共同制定了《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预售合同(试行)》、《北京市共有产权住房现房买卖合同(试行)》。现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欢迎社会各界提出意见建议。

  公开征求意见时间为:2022年3月21日至2022年3月25日。意见反馈渠道如下:

  1.电子邮箱:shfpc@zjw.beijing.gov.cn(市住房城乡建设委),bjgshtc@163.com(市市场监管局)

  2.通讯地址:北京市通州区达济街9号北京市住房城乡建设委保障房审核分配处(请在信封上注明“意见征集”字样)

  3.电话:010-55598536

  4.传真:010-55597534

  5.登录北京市人民政府网站(https://www.beijing.gov.cn),在“政民互动”版块下的“政策性文件意见征集”专栏中提出意见和建议。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