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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广东省新生儿落户政策

2017广东省新生儿定居政策.广东省新生儿定居所需材料是什么?广东省新生儿定居的父母需要计划生育证明书或结扎证明书吗?关注广东省最新出生儿童户籍登记政策.

广东省公安厅、省卫生计划委员会共同发行《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儿童户籍登记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重申不得持有计划生育证明书或结扎证明书等,作为新生儿户籍登记手续的前提条件.根据《通知》,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在办理新生婴儿户口登记手续时,应进一步简化办理手续,生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书》、父母(或监护人)居民身份证明书(或军官证明书)、结婚证明书和居民户口簿办理,不得持有计划生育证明书或结扎证明书等作为出生入籍的前提条件.

政策外新生儿入户规定

公安机关在户籍登记过程中,发现政策外生育未由卫生计划部门处理的,应先登记儿童户籍,然后向卫生计划部门报告相关信息,不得影响新生儿入籍权益.

广东省公安厅广东省卫生计划委员会《关于进一步加强出生儿童户籍登记管理的通知》

各市、县公安局、卫生计生局(委员会):

办理出生儿童户籍登记是一项严肃的法律行为,为进一步加强全省出生儿童户籍登记管理,根据我国法律法规和公安部、国家卫生计划委员会、省政府的有关规定,现在我省出生儿童户籍登记管理工作通知如下:

一、严格执行出生儿童户籍登记法律法规

全省各级公安机关、卫生计划部门应严格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登记条例》、《公安部、国家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加强出生登记的通知》([88]公治字106号)、《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切实加强户籍管理的通知》(广东省[1989]98号)、《省公安厅、省计划生育委员会关于切实解决出生儿童入籍问题的意见》(广东省公通字[2003号]23号)的要求,根据出生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书》、父母(或监护人)、居民证明书)、居民办理结婚居民户籍的意见.收养人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民政部、公安部、司法部、卫生部、人口计生委员会关于解决国内公民擅自收养子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8]132号)等法律法规和文件规定,发行《收养证》、收养公证或其他法律证明资料进行户籍登记.单亲家庭不能发行结婚证明书的,根据出生儿童的出生医学证明书和父子关系医学鉴定、母亲(或父亲)的居民身份证明书和居民户籍簿进行户籍登记的其他特殊情况,在充分调查情况的基础上,向上级公安户政部门申请认可后进行处理.

二、严格处理出生儿童户籍登记程序

(1)在前台处理.办理出生儿童户籍登记由定居地户籍窗口警察受理,证明书齐全的,应当当场受理的证明书不齐全的,应当一次通知大众需要补充的证明书,不让大众跑第三次.受理后,民警当场审查相关证明书的真伪和完整性,对真实有效的当场户籍登记证明书或相关人员身份有疑问的,可暂时扣押相关证明书,5个工作日内完成调查,根据调查情况由派出所(或户政中心)批准或不批准户籍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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