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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沙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为你详细解答

2020下半年实行阶段性的失业补助金政策,长沙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工作已经展开,那么长沙市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发放标准是怎样的呢?一起来了解下吧!

长沙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

长沙失业补助金的申领对象为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同时还须符合下列条件:

【1】在市本级(含芙蓉区、天心区、岳麓区、开福区、雨花区)有失业保险参保缴费记录,现处于失业状态;

【2】失业前最后工作单位参保地为市本级;

【3】申请时未享受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和领取失业保险金待遇;

【4】申请时不属于以个体工商户的名义参加社会保险或者已办理过自主创业一次性领取剩余失业保险金的人员;

【5】失业保险无欠费、个人账户唯一。

满足长沙失业补助金的领取条件后,即可申请失业补助金。失业补助金的发放标准如下:

【1】2020年3月至12月,领取失业保险金期满仍未就业的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申请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2】2020年3月至12月期间失业(2020年7月1日后参加失业保险的失业人员除外),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申请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80%;

【3】2020年7月至12月期间参加失业保险,失业后不符合领取失业保险金条件的参保失业人员,失业补助金标准为申请当月失业保险金标准的20%。

以上即为对长沙失业补助金领取条件及标准2020的介绍,希望对你有所帮助。

相关拓展:

2020年长沙失业保险金的发放标准?

根据《长沙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关于调整我市失业保险金标准的通知》(长人社发[2020]8号)文件,长沙市城区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530元/月,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市月失业保险金标准调整为1386元/月。

(图示来源于长沙人社局官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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