两部委:5月1日至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网友投稿• 2022-04-29 22:25:49 •阅读83
关于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的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公告 2022年第18号
现将快递收派服务免征增值税政策公告如下:
自2022年5月1日至2022年12月31日,对纳税人为居民提供必需生活物资快递收派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增值税。
快递收派服务的具体范围,按照《销售服务、无形资产、不动产注释》(财税〔2016〕36号印发)执行。
特此公告。
财政部 税务总局
2022年4月29日
(文章来源:财政部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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