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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T科林财务数据“打架” 主要客户与子公司“共用”员工


  年报称技术研发收入为0.63亿元,而回复交易所函件时却称技术研发收入为0.76亿元,到底哪个数据才是真实的?5月5日早间,*ST科林公告了交易所年报问询函,揭开了公司财务数据“打架”的怪现象。

  就问询函提及的相关情况,《证券日报》记者致电*ST科林公开电话欲咨询相关情况,但公司电话无人接听。有业内人士在和《证券日报》记者交流时判断,有可能是“错配”,“例如,某项财务数据A应该配备的专项数据是A,但‘错配’成了B,因此出现了这种数据‘打架’的情况。”

  上海明伦律师事务所王智斌律师则对《证券日报》记者解释,如果是人为疏忽的原因造成了财务数据的不同,则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已涉嫌财务造假。

  15天内几份公告数据差异大

  *ST科林此前曾收到交易所的关注函,随着关注函的几次回复和年报的披露,交易所发现,几份公告内容提及的财务数字居然天差地别。

  例如,年报显示,报告期公司营业收入扣除金额为0,不过,在另一份公告,即审计机构出具的《关于科林环保装备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度营业收入扣除情况的专项核查意见》中则显示,营业收入扣除项目合计金额为0.25亿元,占营业收入的比重为14.8%,其中“其他不具有商业合理性的交易或事项产生的收入”项目扣除金额为0.23亿元。

  此外,年报中公司称,技术研发收入为0.63亿元,毛利率为30.47%,总研发费用为123万元。但是在公司给交易所的第二次和第三次回函中则称,技术研发收入为0.76亿元,研发人员数量比例与同行业上市公司东华软件、东软集团、久远银海和华宇软件一致,符合软件研发类业务的特点。然而,根据年报数据显示,上述公司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比例分别为6.69%、9.99%、12.63%和7.44%,而*ST科林仅为1.95%。有鉴于此,交易所要求公司说明技术研发收入披露不一致的原因,“尤其是第二次回函日离年报披露日不超过15天,说明三者披露的金额不一致的原因及合理性。”

  王智斌对记者介绍,同一家审计机构出具的年报和专项审核意见,在正常情况下不会出现数据“打架”的问题,能够出现该问题,可能是因为此前曾存在多份不同的审计意见和专项审核意见,然后由于人为疏忽公告了两份不匹配的财务数据。“如果事实果真如此,上市公司、中介机构已涉嫌财务造假。受到其虚假财务数据影响的投资者,可以基于《证券法》93条的规定,要求上市公司及审计机构赔偿部分损失。”

  主要客户和公司有千丝万缕联系

  查阅*ST科林的公告可知,除了财务数据披露的前后矛盾之外,主要客户的存疑,也是公司此次被交易所重点关注的事项。

  在此前给交易所的回函中,*ST科林称,技术开发业务的主要客户柠檬无限网络科技(广东)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柠檬无限)位于东莞市的工商登记地址和年报披露地址均为过往登记信息,非实际办公场地,其办公地址为深圳市南山区深圳国际创新谷1栋、北京市海淀区永丰路5号永丰科技加速器。

  然而,这种说法被交易所的问询函“打脸”。“经查,该深圳地址查无柠檬无限的租赁记录,实为另一家公司于2020年起与深圳市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服务中心租用并在政府网站上公示,根据租赁合同不得转让、借用给第三方使用;该北京地址亦查无柠檬无限的租赁记录,实为另一家公司的办公场地。”在问询函中,交易所如是表述。此外,*ST科林子公司易有乐与客户柠檬无限存在人员混同情况,有多名员工在2021年6月至12月分别收到来自柠檬无限和易有乐的工资或备用金。

  而另一个主要客户长沙青萤网络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长沙青萤)也存在各种问题。公司此前回复交易所称,长沙青萤的股东北京天灏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北京天灏)系张丽珍的家族公司,北京天灏对长沙青萤的投资行为系张丽珍家属的个人行为。但是,张丽珍又称其是基于从业经验,将长沙青萤介绍给北京天灏。同时,经核实,期间张丽珍在*ST科林任职并有相应的社保记录。

  “有人员混同的状况不排除这些公司之间存在关联关系,单纯地用‘巧合’来解释说不通。”王智斌对《证券日报》记者分析,如果确实存在人员大量混同的情况,那么两家公司就极有可能是受同一主体控制的关联公司,两家公司之间的交易也涉嫌构成关联交易,如果上市公司未依法披露关联关系和关联交易,则涉嫌构成虚假陈述。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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