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宁波计划3年内四成职工家庭年可支配收入达20~60万元

  中国经济导报中国发展网记者孙弋弋报道近日,浙江省宁波市总工会等部门联合印发《推进集体协商“凝共识助发展促共富”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主要目标是到2024年底,宁波市推进集体协商制度精细化创建“迭代升级”取得明显突破,新就业形态集体协商试点和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企业“能级工资”集体协商成效显著,打造一批体现宁波特色的原创性集体协商精细化创建示范单位和建设共同富裕的企业样板,推动更多产业工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劳动关系更加和谐稳定。

  首先,集体协商建制率不断拓展。已建工会组织企业集体协商建制率动态保持90%以上,百人以上已建工会组织企业建制率保持95%以上。宁波市级产业工人队伍建设改革试点单位“能级工资”集体协商全覆盖,新就业形态头部(重点)企业和行业开展集体协商5家以上。新培育不同层次、不同类型、有一定影响的集体协商精细化示范企业100家以上,示范行业(区域)20家以上。

  其次,集体协商满意度有效提升。以解决广大职工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作为目标,推动集体协商工作真正反映职工意愿,体现职工诉求。建立集体协商制度的企业和行业,协商内容针对性强、程序规范、沟通充分、履约到位、效果明显,建制单位职工对集体协商的参与率达到70%以上,知晓率达到90%以上,对开展集体协商和签订集体合同工作的综合满意度稳步提高,努力实现在促进企业和行业发展中维护好职工合法权益。

  第三,集体协商队伍持续扩大。按照市级不少于3人、区(县、市)级2~3人的标准,各级专职集体协商指导员达到30人以上,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总体规模达到500人以上。宁波市每年培训专兼职集体协商指导员、集体协商代表等1000人次以上,培养造就一批集体协商谈判专家,推动集体协商能力水平显著提升。

  最后,集体协商成效更加显著。发挥集体协商在“扩中”“提低”中的重要作用,推动工资分配制度和保险、福利待遇持续优化,收入水平不断提升,劳动报酬提高与劳动生产提高基本同步。围绕浙江省“扩中”“提低”行动方案(2021—2025年)要求,推动劳动报酬占GDP比重超过50%,职工家庭年可支配收入10万元以上比例达到80%,20~60万元比例达到40%,更多产业工人进入中等收入群体,率先形成以中等收入群体为主体的橄榄型社会结构。

(文章来源:中国发展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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