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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固收+”不等于 “固定收益+额外正收益”

  证券时报记者裴利瑞

  针对“固收+”变成“固收-”的质疑,基金经理们普遍认为,这既反映出投资者对“固收+”存在的一些误解和基金公司投资者教育工作存在的一些不足,也反映出“固收+”这一称谓所存在的不适当性。

  诺德基金基金经理谢屹坦言,“固收+”这个名称本身具有一定的迷惑性,“固收+”产品要做好投资者教育工作,要明确“固收+”不等于“固定收益+额外的正收益”,“固定收益”本身也不等于“固定的收益”。

  首先,“固定收益”最初是从英语“Fixed Income”直接翻译过来的,实际指的是拥有固定票面利息的债券类产品,其投资收益既包括固定利息部分,也包括债券价格本身的波动部分,因债券价格本身可能出现下跌,所以固定收益类产品的收益可能为负。但是对普通投资者而言,“固定收益”这个词容易让人联想到稳定的正收益,觉得没有亏损的风险。

  其次,“固收+”中的“+”,意思是组合里面除了债券,再“+”上部分股票或者其他类别的资产,而并非保证在固定的收益上“+”一个额外的正收益。当然,长期看权益类资产的收益是高于债券的,但从单个年份看,股票的波动肯定有正有负,的确会出现部分年份“固收+”产品的收益比纯固收产品低的情况,这是产品的内在属性决定的。

  此外,现在偏债混合型基金、二级债基等在宣传上都统称“固收+”,但在资产类别上却差异较大。二级债基80%以上是债券,偏债混合一般债券比例最低可能在50%~60%,其中还包括了股性较强的转债,除此之外剩余的仓位还可以买股票。在“固收+”这个模糊的表述下,因为收益千差万别,自然会引起投资人的误解。

  因此,谢屹提出,要谨慎使用“固收+”这个名称,建议还是使用更正规的分类名称来指代产品类别,比如偏债混合型基金、二级债基,这是最合规的名称分类,也最能体现基金合同的本意和产品的风险收益特征,投资人也可以更好地理解并做出投资决策。

(文章来源:证券时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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