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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重逃废债、涉黑涉恶……重大违法违规股东 银保监会向社会公开

  违规代持!严重逃废债!违规挪用、占用资金!涉黑涉恶!

  5月31日,银保监会向社会公开第五批共43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

  银保监会表示,本次公布股东的违法违规行为主要包括:

  入股资金来源不符合监管规定;

  违规代持银行保险机构股份;

  隐瞒关联关系;

  违规开展关联交易;

  存在严重逃废债行为;

  股东及其关联方违规挪用、占用资金;

  违规将所持股权进行质押融资;

  违规安排未经任职资格核准的人员实际履行董事、高管职责;

  拒不按照监管意见进行整改;

  存在涉黑涉恶等犯罪行为。

  记者梳理发现,这43名重大违法违规股东包括28家法人股东和15名自然人股东。

  记者通过天眼查查询发现,这28家法人股东投资或曾参与投资过22家金融机构,包括13家银行机构、2家信托公司、1家保险公司、5家金融租赁公司和1家汽车金融公司。

  需要说明的是,此次银保监会并未披露违法违规股东所投资的具体金融机构名单。下表所列金融机构,并不意味着此次披露的违法违规股东在对它们的投资入股中存在违法违规行为。

  其中,部分金融机构曾经被多家违法违规股东共同投资,例如:

  辽宁兴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北京鹿鸣伟业国际商贸有限公司等8家违法违规股东共同投资;

  呼和浩特市新城蒙银村镇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被内蒙古赤诚房地产开发有限责任公司等4家违规股东共同投资。

  还有的违法违规股东参与投资过多家金融机构,例如:

  华泰汽车集团有限公司参与投资了天津国泰金融租赁有限责任公司、华泰汽车金融有限公司、北京绿能融资租赁有限公司和北京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武汉中央商务区股份有限公司参与投资了亚太财产保险有限公司和中国民生信托有限公司。

  银保监会表示,股东股权和关联交易违规行为是银行业保险业市场乱象的主要表现形式,是引发金融风险的重要源头之一。

  近年来,银保监会大力整治银行业保险业股权违规乱象,严肃查处一批股权违规案件,依法惩治违法违规股东,对市场形成了有效震慑。

  2019年以来,中国银保监会已向社会公开银行保险机构重大违法违规股东81名,起到了严肃市场纪律、强化市场监督的良好效果。

  下一步,银保监会将持续加大监管力度,完善股东监管制度机制,严格股东准入、压实股东责任、强化股东约束、优化股权结构,严厉打击违规持股、操纵机构正常经营、利用关联交易进行利益输送等突出乱象,加大对违法违规股东的教育惩戒和公开披露力度,进一步提高股东违法违规成本,切实提升银行保险机构公司治理水平,增强防范化解金融风险能力。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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