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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省实施新一轮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 加大保市场主体稳经济发展力度

  日前,省人社厅等5部门联合印发了《关于扩大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实施范围的通知》(吉人社联〔2022〕82号)。6月13日,吉林省人社厅失业保险处副处长王建朝在接受采访时介绍:这是在5月12日出台阶段性社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基础上出台的第二轮助企纾困政策。扩大了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适用范围,升级了失业保险助企纾困政策,可以概括为“两扩一提一增”,即缓缴政策扩围、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扩面、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提标、新增发放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

  缓缴三项社会保险费政策扩围。一是增加受益对象。第一轮政策适用于5个特困行业,扩围后新增17个困难行业,以及受疫情影响生产经营出现暂时困难的中小微企业。二是延长缓缴养老保险费期限,符合条件的企业缓缴政策期限统一截至今年年底。

  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扩面。发放范围由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县(市、区)域内参加失业保险的中小微企业扩大至该地区的大型企业。并对未出现中高风险疫情地区的餐饮、零售、旅游、民航、公路水路铁路5个行业企业和其他受疫情影响严重疫情期间暂时无法正常生产经营的中小微企业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补助标准和发放方式不变。

  大型企业稳岗返还提标。在第一轮稳岗返还政策基础上,将大型企业失业保险稳岗返还比例由30%提至50%。

  新增一次性扩岗补助政策,旨在激励企业吸纳今年大学毕业生就业。对企业招用2022年度高校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并参加失业保险的,可享受一次性扩岗补助,标准为每人1500元。发放补助采用企业申请+承诺+事后核查方式。

  两轮助企纾困政策着眼特殊时期全省稳经济促发展大局,用真金白银的实实在在政策助力企业等各类市场主体平稳渡过难关。

(文章来源:中国吉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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