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财经资讯

天首退收关注函:两名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而未予认定的情形


  天首退6月20日公告,收到深交所下发的关注函。公司此前披露,吉林市千翔电力科技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千翔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北京神马咨询有限公司(简称“神马咨询”)自2022年6月7日至16日期间通过本所证券交易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变动前千翔电力及其一致行动人神马咨询未持有公司股份,变动后的两者合计持股比例达5.0973%。工商信息显示,千翔电力成立于2009年10月,耿靖祥持有其70%的股份,李昕燕持有其30%的股份。神马咨询成立于2022年3月,注册资本为150万元,其唯一股东为韩玲。

  关注函要求公司说明千翔电力与神马咨询构成一致行动关系的具体情形,上述两名股东与公司其他股东是否存在应认定为一致行动人而未予认定的情形。千翔电力与其一致行动人神马咨询合计持股已超5%,是否为公司第一大股东,如是,按照《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六条第二款的要求参照第十七条第一款的规定补充披露相关信息,如否,说明公司第一大股东的具体情况以及仍未披露权益变动报告书的原因。

  此外,公司被要求结合千翔电力与神马咨询的持股情况、公司股权结构等,说明公司实际控制人的认定情况及其依据。结合千翔电力与神马咨询在公司进入退市整理期前未持股的情况,说明上述股东通过二级市场交易大量增持公司股份的主要目的,未能在合计持股首次达到5%时及时停止交易的原因及合规性。结合神马咨询成立时间仅3个月、注册资本较少且截至6月16日其单一持股比例达4.67%等情况,说明神马咨询的设立目的、真实资金来源,是否存在银行以外的法人、组织和自然人为其取得相关股份提供融资从而应予认定为一致行动人的情形。说明千翔电力、神马咨询及其股东是否与公司现任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存在关联关系或其他利益安排。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