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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过违法手段降低信用风险指标 山西交城农商行被罚100万元

  6月23日,吕梁银保监分局发布了1张罚单,剑指山西交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及其相关责任人。

  罚单显示,山西交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的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为通过调整贷款分类、虚假盘活、以贷结息掩盖不良,降低信用风险指标;资金借道资金计划流入受限制领域。被处罚当事人为周亚军、赵忠民、王栋、乔春光、魏亮桃。

  针对上述违法违规行为,吕梁银保监分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四十八条,对山西交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责令改正,罚款100万元;对周亚军、赵忠民、王栋、乔春光、魏亮桃警告。

  山西交城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于2015年8月7日在吕梁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登记成立,公司经营范围包括吸收公众存款;发放短期、中期和长期贷款;办理国内结算等。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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