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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族特色文化赋能乡村振兴

  省第十三次党代会指出,要“繁荣多彩贵州特色文化,凝聚高质量发展的强大精神力量。”全面推进乡村振兴,产业振兴是基础,文化振兴是灵魂。民族特色文化保护与开发是实施乡村振兴的重要抓手和主要载体,有助于我省走出具有贵州特色的乡村振兴之路。

  加强民族特色文化资源保护传承。制定出台地方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为民族特色文化保护提供制度支撑。鼓励申报各类国家级文化保护传承项目,推动非遗传承标准化和保护开发规范化,激活民族文化项目的良性传承。积极组织申报项目资金,鼓励通过引入社会资本、经营业务收入等多渠道设立民族文化保护经费,为文化保护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加大对具有突出贡献的非遗传承人奖励,调动传承人的积极性和主动性,不断壮大民族文化传承人队伍。发挥非遗传习所的作用,积极开展文化自觉实践活动,让特色文化活动惠及民众、滋养民众、引导民众。以民俗节庆为载体,通过竞技、展演、宣讲等方式加大民族特色文化宣传力度,营造良好的文明氛围。挖掘民族特色文化蕴含的思想观念、人文精神、道德规范,坚定文化自信,凝聚强大精神力量。

  推进民族特色文化业态融合创新发展。坚持文化引领、产业带动的原则,立足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底蕴,聚焦创意设计、演出、音乐、美术、手工艺、数字文化、文旅融合等重点领域,激发文化创造活力,推动民族特色文化产业融合创新发展迈上新台阶。聚焦“文化+旅游”融合创新,着力打造民族文化创意产品和旅游商品品牌,加快培育创建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基地)、国家文化产业和旅游产业融合发展示范区;聚焦“文化+健康”融合创新,以苗药、瑶浴等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为依托,做大做强地方特色的大健康产业,与现代医药科技相结合,推动康养产业与文化旅游市场的有机融合;聚焦“文化+科技”融合创新。利用科技将民族特色文化元素融入实体经济和制造领域,推动民族特色文化产业与手工艺制作、装备制造业、旅游商品、特色农业等产业融合和业态升级。通过新型体验技术,大力发展线上线下一体化、网景实景相结合的文化应用场景,打造一批沉浸式文化体验项目,促进民族特色文化的创新发展和活态传承。

  培育壮大民族特色文化市场主体。加快培育地方文化领域龙头企业,重视发展新型文化企业,做大做强乡村文化旅游专业合作社,打造文化认同、利益共享的村落共同体。围绕首位产业、龙头企业开展全产业链招商,积极引进文化行业优强企业和产业链延伸配套企业。鼓励民间资本和社会资本投资创办乡村文化企业,对视角独特、眼光长远、创新能力强、孵化条件好的小微企业予以重点扶持。加大民族特色文化人才培育,积极创造条件,制定优惠政策和“绿色通道”,推动人才下乡、能人返乡。充分发挥民族文化能人、非遗传承人、产业带头人等引领作用,激发乡村人才活力,吸引人才返乡、思想助乡、理念兴乡。创新帮扶机制,调动多方力量参与,发挥行业协会、商会作用,为乡村文化旅游企业提供政策宣传、市场营销、财务、融资、法律等个性化服务。

  提升乡村公共文化服务水平。加大投入力度,支持建设和整合文化室、广播站、农技站、家庭博物馆、产业微型实验室等文化服务平台,始终坚持民族特色文化精髓和价值取向,丰富乡村精神生活,强化农户技能提升,激发产业创新活力。畅通村民表达通道,尊重村民文化诉求,精准匹配服务需要,有针对性地完善农村公共文化服务供给,补齐公共文化服务短板,实现供需对接和共建共享。加强乡村公共文化的标准化建设,强化文化服务准则考核评估,以群众的获得感和满意度为准绳,建立科学合理的基本公共文化服务评估体系。精心打造一批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名片,加强民族旅游村寨社区营造,提升民族社区治理能力,提高公共文化服务效能,推动乡村公共文化服务高质量发展,助力多彩贵州民族特色文化强省建设。

  (作者单位分别为贵州财经大学、贵州绿色发展战略高端智库。本文系省社科规划课题〔21GZQN15〕阶段性成果)

(文章来源:贵州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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