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严把项目质量关、简化申报流程 REITs扩募机制进一步建立健全

  《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关于做好基础设施领域不动产投资信托基金(REITs)新购入项目申报推荐有关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13日发布。通知指出要充分运用新购入项目机制推动基础设施REITs健康发展,切实加强对新购入项目回收资金的监管督促。

  这是继证监会指导沪深交易所制定发布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指引之后,基础设施REITs扩募机制建设的又一项顶层设计。

  专家指出,该通知一方面简化了扩募项目申报要求,另一方面坚持严把项目质量关,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基础设施REITs市场的持续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利于建立优质的资产池,有效提升市场对于投资者的吸引力。

  进一步建立健全REITs扩募机制

  今年5月25日,国务院办公厅发布《关于进一步盘活存量资产扩大有效投资的意见》(国办发〔2022〕19号文),提出建立健全REITs扩募机制,探索建立多层次基础设施REITs市场。

  随后在今年5月31日,在前期REITs试点工作基础上,证监会指导沪深交易所制定发布了《公开募集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业务指引第3号——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以下简称“《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支持上市REITs通过扩募等方式收购资产,加大REITs市场建设力度,着力推动多层次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证监会表示,下一步将鼓励运营情况和业绩良好、投资运作稳健、会计基础工作规范的上市REITs开展扩募业务。

  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在前述国办19号文的基础上,进一步强调确保基础设施REITs扩募工作高效平稳推进,国家发展改革委要求,各地要充分认识建立健全基础设施REITs新购入项目机制的重要意义,高度重视、周密安排,确保新购入项目申报推荐各项工作高效平稳推进。

  国家发展改革委在通知中指出,各地要按照国办19号文等要求,切实加强对新购入项目回收资金的监管督促。引导项目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将回收资金以资本金注入等方式投入基础设施补短板等重点领域新项目建设,确保新项目符合国家重大战略、发展规划、产业政策等要求。对回收资金拟投入的新项目,协调加快前期工作和开工建设进度,尽快形成实物工作量。对原始权益人未按承诺将回收资金投入到相关项目的,要及时督促加快落实。

  中国国际工程咨询有限公司研究中心副主任徐成彬对新华财经表示,REITs扩募机制是指首次公开募集之后,依托市场机制增发份额收购资产的行为。通过扩募机制实现规模增长是境外成熟REITs市场的通行做法,扩募机制有利于将REITs打造为“资产上市平台”。他表示,发改委此次发布的通知将推动更多的优质存量资产通过扩募路径源源不断地进入REITs市场,REITs市场先行者在REITs产业链的优势地位将进一步得到加强。

  中国REITs联盟秘书长、北京睿信投资董事长王刚此前对新华财经表示,REITs扩募规则实际上是从“产品型”向“平台型”进行转变,扩募是REITs产品的重要特性,旨在推动市场更好形成投融资良性循环。“扩募,对于投资方、原始权益人和基金管理人均有益。通过扩募,更多的资产得以发行,有利于提升REITs基金的管理规模经济性;同时也能更好地解决原始权益人的投融资退出问题。”

  简化申报流程严把项目质量关

  此前,沪深交易所制定发布的《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试行)》明确了新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条件、购入基础设施项目的程序安排、信息管理及停复牌要求、扩募购入资产的发售和定价方式。在实施程序方面,基金管理人按照“决议购入项目-履行证监会变更注册程序-取得证监会批文-召开持有人大会(如需)”的程序实施。

  在徐成彬看来,为进一步完善REITs扩募机制,此次国家发展改革委明确了两大方面:一方面简化了扩募项目申报要求,便利了项目原始权益人和基金管理人;另一方面坚持严把项目质量关,从根本上维护了投资人利益,有利于规避投资风险。

  具体而言,通知要求,新购入项目时,如发起人(原始权益人)、基金管理人、资产支持证券管理人、运营管理机构等无重大变化,相关信息可不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新购入项目的不动产评估净值根据项目实际情况合理确定,不再参照首次发行时原则上不低于10亿元的相关要求执行;新购入项目时,项目发起人(原始权益人)的可扩募能力等情况,可不在申报材料中提供;新购入项目发行基础设施REITs的示范意义等情况,可不在申报材料中提供。

  新购入项目所在地省级发展改革委应及时对项目申报材料进行初步审核,对基本符合条件的项目应于五个工作日内正式受理;材料不完整、不齐备的不予受理,并于五个工作日内作出回复。

  通知并称,新购入项目如不属于首次发行项目申报材料中的拟扩募资产范围,应说明具体原因。要督促相关单位严格遵守有关规定,认真编制新购入项目申报材料,确保内容完整准确。要按照基础设施REITs发行的有关政策规定、项目条件和工作程序等,认真把关新购入项目质量。

  机构分析认为,基础设施REITs规则体系正在逐步完善,多部门已就REITs项目运作、投资、交易等内容进行明确规定,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保护投资者权益,维护基础设施REITs市场秩序。这其中,扩募是基础设施REITs的重要特性,明确扩募相关规则,有助于进一步推动基础设施REITs持续发展,有效盘活存量资产。

  市值突破500亿元 REITs市场迈上新台阶

  数据显示,目前全国已有14只基础设施REITs完成发行,共募集资金541亿元。从二级市场收益情况来看,根据新华财经统计,截至7月14日,已上市的13只公募REITs产品上市至今累计成交额达535.56亿元,平均价格涨幅达22.45%,年内平均涨幅达到2.77%。

  从流动性来看,除建信中关村REIT外,其余产品上市首日成交量均在千万级以上,换手率均超过10%,成交较为活跃。受益于近期首批公募REITs迎来解禁,市场自由流通份额得到提升,日均换手率有所增加,截至7月14日,13只产品的日均换手率录得1.57%。

  截至目前,有四只公募REITs项目处于申报审批过程中,其中根据深交所公募REITs信息平台披露显示,“红土创新深圳人才安居保障性租赁住房封闭式基础设施证券投资基金项目”已于7月11日通过深交所审核,接下来如果该产品通过证监会准予注册的批复,则意味着在保障性租赁住房纳入REITs试点一年之后,首只产品正式落地。

  “REITs最主要的特点是具有长期性、公募化、专业化管理等,盈利主要依靠资产经营的收益。对于投资者来说,最重要的是熟悉其底层资产,熟悉原始权益人的运营管理能力和基金管理人的基金管理能力。”王刚表示,伴随多家机构或原始权益人积极筹备发行REITs,后续市场发展前景可期。

(文章来源:新华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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