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股绿色周报|47家上市公司暴露环境风险 宏润建设私设暗管排污被罚
春光科技、鑫科材料新登环境风险榜,上市公司宏润建设私设暗管排污收环保罚单……2022年7月第一周哪些上市公司的环境保护与信披责任亮起了红灯?且看A股绿色周报第82期。
每日经济新闻联合环保领域知名NGO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自2020年9月起,基于31个省市区、337个地级市政府发布的环境质量、环境排放和污染源监管记录等权威数据来源,每周收集剖析中国数千家上市公司及其旗下数万家公司(包括分公司、参股公司和控股公司)的环境信息数据,发布“A股绿色周报”,旨在借助环境数据库及专业解析、传播能力,让资本市场的上市公司经营活动中的环境信息更加阳光透明。
根据2022年7月第一周搜集到的数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发现,共有47家上市公司在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其中,22家属于国资控制企业,15家为千亿市值企业。
一周绿鉴:春光科技、鑫科材料新登环境风险榜
在企业管理能力、财务状况、行业竞争等因素之外,环境风险日渐成为上市公司重要的经营风险之一。环境风险关乎企业发展,也关乎企业形象。
环境风险榜涉及上市公司分布情况(7月第一周)
总体来看,在2022年7月第一周,生态环境领域违法违规等负面信息共关联到47家上市公司。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梳理发现,47家上市公司背后有多达945.87万户的股东,投资标的登上环境风险榜,将可能使他们面临投资风险。
另一方面,随着绿色供应链概念的普及,越来越多国内外品牌将环境管理延伸至上游供应商,关注供应商绿色表现。
而本期,为多家知名清洁电器品牌供应产品的上市公司春光科技(SH603657,股价13.76元,市值18.87亿元)新登环境风险榜。
具体而言,此次春光科技登榜主要因子公司苏州凯弘橡塑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苏州凯弘)近期暴露了环境风险。
苏州凯弘被发现多项违法行为,包括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表未经批准,建设单位擅自开工建设以及需要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未验收,建设项目即投入生产或者使用。此外,苏州凯弘还被发现产生含挥发性有机物废气的生产和服务活动,未按照规定使用污染防治设施;未按照规定设置危险废物识别标志;未按照国家环境保护标准贮存危险废物。因这些事项,苏州凯弘被责令改正,并被罚款45.6万元。
春光科技2021年年报显示,苏州凯弘为其子公司之一,主要从事清洁电器软管及配件的生产和销售。而春光科技本身也主要从事清洁电器软管、配件产品及整机 ODM/OEM 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其在年报中称,公司产品主要应用于以吸尘器为主的清洁电器领域,系戴森、鲨科、必胜、胡佛等知名品牌的指定供应商。
在春光科技之外,上市公司鑫科材料(SH600255,股价2.65元,市值47.73亿元)也在本期新登环境风险榜。其子公司安徽鑫鸿电缆有限责任公司在2022年5月10日受到检查,被发现该公司在年产50万公里电线电缆项目配套建设的环境保护设施验收中弄虚作假。
鑫科材料为一家专注于高性能、高精密度铜合金板带产品的研发、生产和销售的上市公司。在子公司收到这笔环保罚单之前,鑫科材料曾在 2021年年报中表示,公司严格按照国家法律法规执行建设项目申报、审批制度、 “三同时” 制度, 项目均有环境影响评价报告,并依法取得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批复,已竣工项目均已完成环保验收。
环境信披观察:3家上市公司应履行环境信息依法披露要求
随着绿色环保理念愈发受到重视,更加严格的强制性环境信息披露要求加速落地——2021年,生态环境部印发了《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制度改革方案》,并印发《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管理办法》(以下简称《管理办法》)等配套文件。而今年2月8日起,《管理办法》正式施行,其中明确规定,企业应当依法、及时、真实、准确、完整地披露环境信息,披露的环境信息应当简明清晰、通俗易懂,不得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
此外,根据《管理办法》和《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格式准则》,对于生态环境行政许可变更、行政处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等市场关注度高、时效性强的信息,要求企业以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形式及时披露。企业应当按照准则编制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和临时环境信息依法披露报告,并上传至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
目前,多地已经公开2022年度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名单,下一步,将加快企业环境信息依法披露系统建设。A股绿色报告项目关注到,本期收录的生态环境监管记录,涉及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的公司。
其中,上市公司西藏天路合并报表范围内的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A股绿色报告项目收录到的数据显示,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于2022年4月6日,因“昌都市生态环境局于2022年3月29日对该公司进行了现场检查,发现该公司实施了以下环境违法行为:该公司位于埃西乡邦迪村石灰石矿山,擅自通过开采平台边坡随意向山脚倾倒矿石料,导致周边生态破坏严重环境违法行为”被昌都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87.5万元。处罚文号为:昌环罚〔2022〕08号。
在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之外,上市公司同济科技合并报表范围内的盐城市同祺水务有限公司、上市公司海南橡胶合并报表范围内的江苏爱德福乳胶制品有限公司也均被纳入2022年度环境信息依法披露企业名单。
而近期,盐城市同祺水务有限公司、江苏爱德福乳胶制品有限公司分别受到环境处罚。其中,盐城市同祺水务有限公司因“擅自倾倒危险废物”被盐城市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20万元。处罚文号为:盐环罚字﹝2022﹞91号。
江苏爱德福乳胶制品有限公司则因“现场检查时发现公司废水处理设施东侧建有一座一般性工业固体废物贮存场所,贮存有乳胶床垫碎末边角料,该贮存场所未设置雨棚,未采取防雨措施”被扬州市江都生态环境局罚款人民币19万元。处罚文号为:扬环罚﹝2022﹞04-108号。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注意到,上述提及的处罚情况,西藏天路(SH600326,股价5.46元,市值50.28亿元)、同济科技(SH600846,股价8.05元,市值50.29亿元)、海南橡胶(SH601118,股价4.45元,市值190.43亿元)均尚未在公告中披露,而对于披露情况、披露管理机制等问题,“A股绿色报告”项目记者于7月14日下午及15日上午向上述3家上市公司发送了采访邮件。7月15日,三家上市公司均在电话中表示收到了采访邮件,但截至发稿前,记者尚未收到关于采访问题的正式回复。
需要说明的是,上周A股绿色报告项目致信的上市公司华阳股份,在7月13日通过邮件回复了采访问题。华阳股份合并报表范围内的阳煤集团寿阳景福煤业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景福公司”)近期因“涉嫌违反大气污染防治法案”收到了文号为寿环罚字[2022]15号的处罚(详见A股绿色周报第81期),对于这则处罚的披露情况,华阳股份回复表示,公司会在半年报中相关章节披露环境信息。
而对于目前尚未在上市公司公告中披露的情况,华阳股份表示,该行政处罚事项尚未达到相关规则所规定的临时报告披露标准,因此公司未在临时公告中披露。
对于所涉环境问题整改情况,华阳股份(SH600348,股价16.5元,市值396.82亿元)则在回复中表示,景福公司建立了卫生分片包保责任制度,采取“机扫+人扫”、增加洒水频次、强化进出厂区车辆轮胎及车身清洗等措施,进一步减少厂区积尘,降低扬尘污染。另一方面,华阳股份表示,晋中市寿阳县从2022年3月开始重新修整307国道,导致景福公司矸石无法立即合规处置,在厂区临时堆存。6月底307国道完成修整后,景福公司已将厂区内临时堆存矸石全部合规处置。
此外,华阳股份还回复称,公司严格落实环保主体责任,制定了《环保节能绿化工作制度》,其中规定“未按要求进行环境信息公开的,处一万元以上五万元以下罚款。”
环保处罚:子公司破坏生态被通报,西藏天路登环境风险榜
2022年7月第一周,数据库搜集到53家关联企业收到与生态环境相关的行政处罚决定书、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以及环境影响评价失信记分决定书等,涉及47家上市公司。
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因环境违规违法被罚款金额前十
本期收录数据显示,上市公司及其控股企业受到的环境处罚中,上文提及的上市公司西藏天路子公司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录得本期最高处罚金额87.5万元。
对于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这则处罚所涉及的环境问题,今年4月,生态环境部曾进行过披露。披露内容显示,中央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发现,昌都市水泥项目批小建大,生态破坏问题突出。其中,西藏昌都高争建材股份有限公司石灰岩矿山将开采的矿石从海拔约4600米的山顶,直接自然滚落到海拔约4200米的工业广场,形成高差约400米的碎石陡坡,矿区山体自然生态破坏殆尽,安全隐患十分突出。
在西藏天路之外,本期值得注意的是上市公司宏润建设(SZ002062,股价6.82元,市值75.19亿元)。它被发现通过私设暗管等逃避监管的方式排放水污染物,由此,被处以了30万元罚款。
出现违法行为而登环境风险榜的宏润建设,是一家主要从事轨道交通、市政基础设施建设、房屋建筑等建筑施工业务的上市公司。
自双碳目标提出以来,建筑企业绿色低碳转型备受关注,宏润建设2021年年报也曾提及,公司积极践行绿色发展理念,将环境友好、资源节约、生态环保要求融入发展战略和公司治理过程,注重履行公司环境保护的职责,主动参与生态文明建设,提倡绿色能源、节能减排,通过各项措施有效实现环境保护与可持续发展。但此次,宏润建设却因环境问题收到罚单。
在上述公司之外,近年随着ESG(环境、社会责任及管治)投资理念逐步升温,投资者越来越注重企业的可持续发展能力。上市公司财务投资和战略投资的环境责任也应受到重视,因此直接或间接参股企业环境数据被纳入A股绿色报告项目数据库。
本期,宁波能源(SH600982,股价5.5元,市值61.48亿元)就因参股的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而登上环境风险榜。
宁波市生态环境局镇海分局2022年6月份行政处罚信息汇总信息显示,宁波久丰热电有限公司因向大气排放污染物的,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而被罚款10万元。
需要说明的是,环境信息数据的公开均有赖于环境监管信息公开水平的不断提升。从2008年《环境信息公开办法(试行)》到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第五章专章确立“信息公开与公众参与”,信息公开从制度建设上得到保障。
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依法享有获取环境信息、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的权利。各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和其他负有环境保护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应当依法公开环境信息、完善公众参与程序,为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参与和监督环境保护提供便利。公众环境研究中心(IPE)及自然资源保护协会(NRDC)编写的《2018-2019年度120城市污染源监管信息公开指数(PITI)报告》也指出,环境信息以“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逐渐成为政府和社会公众公认的原则。
(文章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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