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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建设半年度座谈会在宁召开

  “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工作已进入全面启动阶段。7月21日下午,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建设半年度座谈会在南京召开。上海、江苏、浙江、安徽三省一市交通运输主管部门交流了今年以来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发展工作进展情况,讨论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合作事项推进过程中存在的重难点问题。

  为贯彻落实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全力推进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高质量一体化发展,2021年4月,长三角地区三省一市交通运输部门共同签署了《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建设合作协议》,年底联合印发了《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工作专班建设方案》《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建设工作方案》,建立了组织机构,明确了各省市任务分工。

  一年来,三省一市交通运输厅(委)紧密合作、协同发力,各项工作稳步推进,产生了不少重要研究成果:上海市交通委员会《长三角地区公共信用信息共享与管理机制研究大纲》、 浙江省交通运输厅《长三角地区超限超载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联合整治备忘录(初稿)》、 安徽省交通运输厅《长三角地区信用信息数据资源交换与共享工作方案(初稿)》、 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建立长三角地区一体化交通运输信用评价转换和互认机制的指导意见(征求意见稿)》等。

  下半年是长三角一体化交通运输信用体系建设第一阶段的关键时期,为全力推动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信用一体化建设取得实效,三省一市将全力做好长三角交通信用合作事项的落实工作,根据此次座谈会各家提出的思路及发展路径,统筹谋划好明年交通信用一体化建设工作要点,确保交通信用一体化建设出成效出亮点,共同推动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高质量一体化发展。江苏省交通运输厅将继续履行轮值单位职责,做好组织协调工作,拟于年底提请三省一市印发《关于建立长三角地区一体化交通运输信用评价转换和互认机制的指导意见》,积极配合上海制定《长三角地区交通运输公共基础信用信息共享目录》,配合安徽形成《长三角地区信用信息数据资源交换与共享工作方案》,配合浙江发布《长三角地区超限超载严重失信主体对象名单联合整治备忘录》。

(文章来源:中国水运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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