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财经资讯

今年首批储蓄国债(凭证式)将于下周三发行 只能在银行柜台购买

今年首批储蓄国债(凭证式)将于下周三发行 只能在银行柜台购买

厦门网讯(文/厦门晚报记者 郭舒晨 漫画/刘哲姝)偏好购买储蓄国债的市民注意啦,今年首批储蓄国债即将发行。根据财政部发布的2021年储蓄国债发行计划,今年首批储蓄国债(凭证式)将于3月10日(下周三)开始发行。有购买需求的市民,不妨提前做好准备。

票面年利率与去年相同 发行或较为平稳

昨日,财政部发布公告称,根据国家国债发行有关规定,财政部决定发行2021年第一期和第二期储蓄国债(凭证式)(以下简称“第一期”和“第二期”)。两期均为固定利率、固定期限品种,最大发行总额300亿元。第一期期限3年,票面年利率3.8%,最大发行额180亿元。第二期期限5年,票面年利率3.97%,最大发行额120亿元。两期国债发行期为3月10日至19日。

“预计总体发行情况将比较平稳,秒杀等情况出现可能性不大。”厦门建行个人金融部的郭慧群说,这与年利率有较大的关系。

投资期限相对较长 购买前需考虑流动性问题

由于储蓄国债的投资期限相对较长,市民在购买前需考虑近期是否有流动性需求。如果需要提前兑取,储蓄国债会优于定期存款。按照惯例,储蓄国债持有满6个月后,提前兑取可分档计息,因此提前兑取利息损失会少一些。

需要注意的是,储蓄国债(凭证式)只能在银行柜台购买,可记名、可挂失,以“凭证式国债收款凭证”记录债权,可提前兑付,不能上市流通,从购买之日起计息。

兑付方面,储蓄国债(凭证式)是一次性还本付息,储蓄国债(电子式)则是每年付息一次,最后一次支付本金。

【链接】

《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本月起施行

填补管理制度空白 保障投资者的权益

人民银行与财政部联合发布的《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于3月1日正式施行。办法共五章,三十二条,主要明确了储蓄国债(凭证式)的概念和范畴、发行方式、发行对象、计息方式、销售渠道等内容,规范了购买、提前兑取和对取本金利息的一般情况及特殊情况的处理流程;设置了承销团成员在具体办理业务、销售额度管理、手续费收取、为投资者提供相关服务等方面的原则、职责权限和禁止性规定等内容。

业内普遍认为,办法的出台填补了储蓄国债(凭证式)管理制度的空白,有利于保障投资者合法权益,规范储蓄国债(凭证式)的业务管理制度,促进储蓄国债(凭证式)健康持续发展。

储蓄国债(凭证式)是我国储蓄国债的首个品种,具有安全性高、起购金额低、收益较高、变现灵活等特点,在个人投资理财市场颇受青睐,为筹集财政资金、促进经济发展、满足人民群众投资需求发挥了重要作用。储蓄国债(凭证式)的前身为1981年恢复发行的国库券,2021年是我国恢复国债发行40周年。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