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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中央决算报告:指导督促地方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

6月7日,财政部作了关于2020年中央决算的报告,解答了市场关心的专项债是否会压缩或取消问题,发行节奏上是否会过于集中问题;也针对市场一直关注的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问题进行了结论性的表述。对于利率债市场算是偏利好。

报告认为防范化解重大风险取得积极成效。完善债务常态化监控机制,强化政策协同,实施联合监管,地方政府隐性债务风险得到缓释。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额度中安排2000亿元用于补充中小银行资本,支持化解中小银行风险,督促指导地方在处置过程中全面清产核资、严肃追责问责,严格落实地方政府属地责任和金融机构主体责任。

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坚持底线思维,增强风险意识,进一步完善管理规范、责任清晰、公开透明、风险可控的地方政府举债融资机制。一方面,加强地方政府法定债务管理。兼顾稳增长和防风险需要,合理确定新增地方政府债券规模,完善分配机制,严控高风险地区新增债务限额,避免风险累积健全以债务率为主的风险评估和预警指标体系,及时向各地区和相关部门通报风险评估预警结果。

另一方面,抓实化解隐性债务风险工作。加强部门间信息共享和协同监管,及时发现和有效处置风险,完善长效监管制度框架。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保持监管高压,对违法违规举债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问责一起。积极稳妥化解隐性债务存量,指导督促地方建立市场化、法治化的债务违约处置机制牢牢守住不发生系统性风险的底线。

间接回答了专项债不会取消或减少发行,因为财政仍紧平衡。随着提高企业研发费用加计扣除比例等新增减税政策效应逐步释放,同时受去年下半年同期基数相对较高影响,预计全年收入增幅呈现前高后低走势,财政收支总体上仍处于紧平衡状态。此外,当前全球疫情形势不确定性依然较高,一些国家经济刺激政策可能带来的风险不容忽视,国内经济恢复不均衡、基础不稳固,完成全年预算需要付出艰苦努力。

报告对未来财政政策态度、专项债发行与管理、隐性债务问题也做了要求。表示将用好稳增长压力较小的窗口期,精准实施宏观政策,保持政策连续性、稳定性、可持续性,不急转弯,把握好时度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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