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保险赔款视同收汇可以办理出口退税 广州企业资金链获得“双保险”

  南方网讯(记者/吴诗航通讯员/黄依纯金迪)为助力外贸企业缓解困难、促进外贸平稳发展,国家税务总局等10个部门联合制发《关于进一步加大出口退税支持力度促进外贸平稳发展的通知》,明确指出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与出口退税政策衔接,企业因疫情等原因无法收汇而取得的出口信用保险赔款,可视同收汇,予以办理出口退税。

  位于广州市荔湾区的原力(广州)贸易进出口有限公司就是该项政策的受益者。原力贸易公司是一家从事针织服装出口的小型微利企业,该公司的一笔国际贸易交易遇到了较大的困难。受到国际地区冲突的影响,买方无力清偿货款,今年年初交付的10余万美元货物如同石沉大海。企业负责人佘文静心急如焚,更是担心这批货物无法收汇会影响到出口退税的申报办理,那对于企业来说无疑是双重损失。

  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了解情况后,迅速为企业做好出口退税政策辅导服务。“税务部门得知我们顺利拿到出口信用保险的理赔后,主动辅导我们填写《出口货物收汇情况表》,告诉我们只要将出口信用保险理赔相关材料一并留存,即可视同收汇,不会影响我们退税申请。”佘文静感激地说,“而且我们作为二类出口企业,退税款一般三天内就到账了,真的是太好了!”

  据了解,今年以来,国家陆续出台一系列支持出口退税的政策和举措,为外贸企业纾困解难,提振发展信心。在国际大环境不稳定的情况下,保险赔款视同收汇予以退税政策对于出口企业来说无疑是一大利好,特别是对于资金链相对薄弱的中小微企业,极大地增加了企业拿到出口退税的预见性和稳定性,为企业资金链的稳定加上了“双保险”。

  “下一步,广州市税务局将与保险部门加强出口信用保险和出口退税政策衔接,加大政策宣传辅导力度,帮助更多出口企业规避国际贸易风险,解决出口企业的后顾之忧。”国家税务总局广州市税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

(文章来源:南方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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