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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请注意!购买信托产品时,这几个方面是重点……

在统一规范资产管理监管标准的背景下,投资者知情权以及适当性管理的重要性和意义日益凸显。

近日,中国人民银行、中国银保监会、中国证监会正式发布《资产管理产品介绍要素》金融行业推荐性标准。

其中,《资产管理产品介绍要素 第3部分:信托产品》是继2014年《集合资金信托计划文件示范文本》《信托业务分类及编码》两项信托行业标准后发布的第三项行业标准,中国信登作为该部分主要起草单位之一,参与了标准的编制工作。

那么,在今后购买信托产品时,投资者应该注意哪些方面的内容?

明确相关要求

记者了解到,目前国内市场资产管理产品介绍资料要素差别较大,披露内容的尺度、维度不一致,同时存在专业术语过多、披露片面、表述不一致等问题,导致投资者在投资资产管理产品时出现获取信息片面、难理解的情况,也使得投资者较难对其投资的资产管理产品的实质性风险作出正确判断。

《资产管理产品介绍要素 第3部分:信托产品》适用于中国境内设立的信托机构发行的集合资金信托产品介绍资料的编制,但不适用于家族信托、公益(慈善)信托,实施对象主要为信托机构。

其中,标准主要内容为信托产品介绍编制的通用要求和具体的产品介绍要素,通用要求基于资产管理产品介绍的统一框架和要求,分为总体要求、内容要求和展示要求。

在总体要求中明确了《信托产品介绍》是信托文件内容的提炼,应公正、准确地介绍信托产品有关信息,概括合同的主要条款及产品的主要风险;内容要求明确了信托产品介绍应包含的介绍信息内容;展示要求明确了信托产品介绍的形式、格式、字体等要求。

具体的各部分要素结合信托产品特点制定,具体的介绍要素根据信托产品特点分为产品概要、产品类型信息、信托财产运用策略或方式、产品风险和收益等九个大类,每一类中规定了具体的要素及需要展示的信息内容。

四个明显特点

中国信登方面指出,该标准有四个明显特点:

一是突出投资者权益保护,标准将产品类型、投资者适当性、产品风险和收益特征、投资者权益维护等重要内容单列展示,确保产品的关键风险披露、声明等能够引起投资者充分关注;

二是内容通俗易懂,为便于投资者理解,信托产品介绍的部分要素采用第一人称或问题形式,如“这是什么样的信托产品”“主要风险和收益情况如何”,让投资者通过通俗易懂的方式,及时理解产品特征以及风险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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