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财经资讯

国家发改委重磅发声:全年3%左右的CPI预期调控目标可以实现 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

  2020年以来各地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315亿元;预计今年9月份至明年3月份,各地将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200亿元……8月26日,国新办举行国务院政策例行吹风会,国家发展改革委、民政部介绍了困难群众兜底保障有关情况。

  今年全年3%左右的CPI预期调控目标可以实现

  国家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杨荫凯表示,按照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部门2011年建立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并先后于2014年、2016年、2021年三次作了修订完善。各地相应建立健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积极开展价格临时补贴发放等工作,有力缓解了物价上涨对困难群众基本生活的影响。2020年3月份-6月份,国务院决定对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实行阶段性“提标扩围”,将补贴标准提高一倍,同时扩大保障范围,起到了雪中送炭的效果,对兜住兜牢基本民生底线发挥了重要作用。据统计,2020年以来各地累计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315亿元,惠及困难群众5.3亿人次。

  杨荫凯表示,今年以来,在国际通胀居高不下的背景下,各地区、各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持续加强重点商品产供储销体系建设,切实做好保供稳价工作,国内物价运行总体平稳。前7个月,居民消费价格指数(CPI)累计同比上涨1.8%,7月当月同比上涨2.7%,远低于美欧等主要经济体和多数新兴市场国家水平。总体判断,今年全年3%左右的CPI预期调控目标是可以实现的。

  “但同时也要看到,受输入性通胀压力和猪肉价格季节性上涨等因素影响,叠加去年同期低基数效应,今年后几个月到明年一季度国内物价水平可能比前几个月略高一些。特别是受疫情、灾情等影响,困难群众数量有所增多,基本生活可能面临较大压力,即使国内物价涨幅不大,困难群众的感受可能比较明显。”杨荫凯说。

  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

  杨荫凯介绍,近日,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大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力度的举措,要求全面落实低保扩围政策、尽快将一次性生活补贴发放到困难群众手中,加大遇困群众救助力度、抓紧把发放一次性临时救助金的政策落实到位,同时决定自今年9月份至明年3月份,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实行“扩大保障范围、降低启动条件”政策,加大对困难群众物价补贴力度,切实兜住兜牢民生底线。

  国家发展改革委价格司司长万劲松表示,这次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加大对困难群众的补贴力度,主要政策内容是扩大保障范围和降低启动条件。

  一是阶段性扩大保障范围。自今年9月份至明年3月份,在7类群体基础上,将领取失业补助金人员和低保边缘人口等2类群体阶段性新增纳入价补联动机制的保障范围,扩大保障范围后,预计可多惠及约900万人,共覆盖困难群众约6700万人。同时,有条件的地方可进一步扩大保障范围。

  二是阶段性降低启动条件。将现行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中的CPI单月同比涨幅由3.5%阶段性降低为3.0%,同时保持CPI中食品价格同比涨幅达到6%时发放价格补贴等其他启动条件不变,满足任一条件即启动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启动条件已经适当降低的地方,可结合当地实际情况阶段性进一步降低启动条件。

  万劲松表示,结合今后一段时间国内物价涨幅的预测,对阶段性调整价格补贴联动机制后,需要发放的补贴资金以及增支金额进行了初步估算,预计今年9月份至明年3月份,各地将向困难群众发放价格临时补贴约200亿元,其中因扩大保障范围、降低启动条件而增加补贴发放约70亿元。

  民政部社会救助司司长刘喜堂表示,近年来,各级财政也加大了资金的投入力度,中央财政今年安排了困难群众救助补助资金1546.8亿元,比去年增加了70.6亿元,地方财政预算也都相应加大了投入。施行专款专用的管理方式,也就是说年初就有预算,中间不够要补,年底如果有结余,明年继续用到困难群众基本生活保障方面,不得用于其他方面。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是民生保障的重点,也是财政资金支持的重点,及时足额发放低保等社会救助资金没有问题。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