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前8月吸收外资增长16.4% 多个促进外商投资文件即将落地

  前8月,中国经济好于预期的同时,外商投资也在大幅增长。

  商务部9月19日发布的数据显示,2022年1月至8月,全国实际使用外资金额8927.4亿元,按可比口径同比增长16.4%,折合1384.1亿美元,增长20.2%。

  其中,中西部地区利用外资增速高于东部地区,外商投资产业结构和区域布局有所改善;美国、德国、韩国等国家对华投资均实现两位数增长,外资来源地更趋多元平衡。

  “今年以来,在全球疫情反复、乌克兰危机爆发、跨国投资疲软的背景下,中国利用外资克服多重困难,实现了流量增、存量稳、质量升。不过,当前中国利用外资面临的外部环境更加复杂,官方将着力解决外商投资企业面临的突出问题。”国家发改委新闻发言人孟玮对此表示。

  据了解,早在9月13日,国务院常务会议就部署了进一步稳外资的举措。国家发改委将联合有关部门抓紧出台具体举措,以制造业为重点,全力着力促进外资扩增量、稳存量、提质量。

  “在这种背景下,要抓住这次全球产业链重构的机会,进一步塑造中国作为全球供应链核心、公共物品核心地位的角色,维持全球产业链的连续性和稳定性。”兴业银行首席经济学家鲁政委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增长明显

  9月初,厦门投洽会莆田市分团项目签约仪式上,福建莆田仙游签下了6个项目订单,总投资35.8亿美元,同比增长约130%,利用外资总额10.95亿美元,同比增长约71%;不远的福清则签约外资项目共16项,总投资83779.74万美元。

  各地满载而归,离不开我国的快速发展。

  据了解,近年来,中国市场引力不减。随着中国率先从疫情中走出来,中国经济稳中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越来越明晰,外资企业看好在华长期发展前景,其发展潜力和平稳的政策也成为越来越多的外资“避险地”。

  从来源地看,韩国、德国、日本、英国实际对华投资分别增长58.9%、30.3%、26.8%和17.2%(含通过自由港投资数据)。从区域分布看,我国东部、中部、西部地区实际使用外资分别增长14.3%、27.6%和43%。

  受益于今年年初生效的RCEP,中韩两国进一步深化经贸合作不断加速。今年1-8月,双边贸易额达1.6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8%。在全球经济脆弱复苏的背景下,中韩贸易保持较快增长,充分表明两国经济合作的韧性和潜力。

  同时,德国对我国投资也在不断加速。

  “今年上半年,德国对我国的对外直接投资(FDI)是去年同期的两倍。”鲁政委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

  一个亮点是,1-8月,我国高技术产业实际使用外资增长33.6%,其中高技术制造业增长43.1%,高技术服务业增长31%。对外经贸大学国际经贸学院教授崔凡对此表示,近年来,中国制造业由大变强进程加快,中国制造业体系完整、配套齐全、潜力大,对于外资的吸引力越来越强。

  “欧洲低速增长已经在二季度全面显现,整个欧盟物价水平也全面上涨到9.1%,预计整个四季度欧洲物价水平将随着天然气和其他能源价格的持续上扬进一步上涨,因此,这启动了欧盟全面进行激进加息的进程。”上海财经大学校长刘元春在CMF月度论坛上表示。

  也是基于此,世界各个团队对于世界经济的预期均有所下调,比如IMF,把目前世界经济增长的速度从原来的3.6%下调到2.9%,世界银行从原来所预计的4.1%下降到2.8%。

  在鲁政委看来,中国应抓住这一发展机会。俄乌冲突后,俄罗斯重新审视地缘政治,俄罗斯油气的东移,其中一条或经过中国输油输气的管线。如果我们抓住这次俄罗斯油气东移的机会,扩建俄罗斯油气管道向我国国内的三条油气管道,就可以和中国境内接起来,不仅能使得能源来源更加多元化,也能够进一步解决作为全球制造业的中心地位或者维持全球供应链的连续性。

  政策接连发力

  尽管外商投资持续向好,但孟玮表示,当前仍存在一些影响外商投资信心的因素。

  比如,商务部数据显示,去年我国制造业的引资规模和占比出现了下降趋势,2021年规模比2019年减少了4.6%,制造业引资比重下降到19.4%。

  商务部外资司司长陈春江对此表示,商务部将持续优化营商环境,配合全国人大常委会开展外商投资法执法检查,督促各方全面深入落实外商投资法及其实施条例;发布2022年版《中国外商投资指引》,为外商投资提供更多的便利;指导各地用好外资企业投诉工作机制,进一步提升投资保护工作水平。

  孟玮也表示,未来,要解决外商投资企业当前面临的突出问题。比如,在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前提下,便利外商投资企业商务人员往来;加强与外贸外资企业及其上下游企业的主动对接,坚持一事一协调,保障运输通畅。

  值得注意的是,今年,发改委要求抓紧推动出台《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2022年版)》,引导外资投向先进制造、高新技术、现代服务等领域及中西部和东北地区。据了解,与现行2020年版相比,此次的修改条款主要是扩展了原条目涵盖领域,包括持续鼓励外资投向制造业和生产性服务业,全国目录新增或扩展了元器件、零部件、装备制造以及专业设计、技术服务与开发等条目;中西部目录则根据各地劳动力、特色资源等优势和招商引资需要,新增或扩展了有关条目。

  同时,下一步还将加大制造业引资力度。支持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进出口,引导制造业外商投资企业国内梯度转移。

  此外,在加强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方面,将组织实施国际产业投资合作系列活动,为跨国公司投资和各地方招商引资搭建平台;健全重大和重点外资项目工作专班机制,加快推进项目签约落地。

  按照市场预测,四季度我国吸收外资增速可能下滑。但从全年维度看,上半年FDI高增,全年吸收外资或仍可以实现10%以上的增速。未来,我国将围绕“稳住外贸外资基本盘”,充分发挥土地、税收等优惠政策效应,引导外资更多投向先进制造、高新技术等领域和中西部地区。

(文章来源:华夏时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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