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股转公司通报10月新三板挂牌公司及相关主体监管情况
11月9日,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公司(下称“全国股转公司”)发布2022年10月新三板挂牌公司及相关主体监管情况通报。10月,全国股转公司对4宗违规行为给予纪律处分;对60宗违规行为采取自律监管措施,其中55宗违规行为被采取口头警示、要求提交书面承诺的自律监管措施,5宗违规行为被采取书面形式的自律监管措施。
被给予纪律处分的公司中,ST天富因未及时披露控股股东、实际控制人、董事长兼财务负责人郭振清代持事项,构成信息披露违规,ST天富、郭振清被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ST亿源因存在未及时披露公司董事长李恒勇、公司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大伟代持事项,李恒勇、李大伟及李大伟控制的福运堂、厚德堂存在短线交易,公司未按期编制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等问题,公司及董事长李恒勇被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董事兼董事会秘书李大伟被给予通报批评的纪律处分;蓝山科技因2017年、2018年、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公开发行文件编造重大虚假内容,公司实控人被给予公开谴责并认定其终身不适合担任挂牌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的纪律处分;ST 深发红因未能于2022年4月30日前按期编制并披露2021年年度报告,公司及董事长蔡金典被给予公开谴责的纪律处分。
10月被采取书面自律监管措施的违规行为,主要为信息披露违规和公司治理违规两类。
信息披露违规事项主要包括:挂牌公司未及时披露应披露的重大信息,如重大诉讼、仲裁信息;任一股东所持挂牌公司5%以上股份被质押、冻结的信息;重大交易信息;公司经营范围及章程变化的信息。
公司治理违规事项主要包括:挂牌公司对外提供担保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挂牌公司关联交易未及时履行审议程序及信息披露义务。
全国股转公司有关负责人表示,将按照“建制度、不干预、零容忍”,认真履行一线监管职责,持续强化自律监管,不断提升新三板市场运行质量和市场主体规范化运作水平,对违规行为坚决采取监管措施,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保障新三板市场健康有序发展。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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