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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花清瘟致肝衰竭?以岭药业紧急回应!交通运输部:全面恢复!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顺畅舒心出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二十条”和“新十条”优化措施,就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顺畅舒心出行有关事项做出指引。

  “以岭药业订阅号”12月18日发布《关于连花清瘟安全性的声明》,回应近日网络传言称“连花清瘟”可造成肝损伤、肝衰竭。

  据“研招网”消息,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近日,各省教育考试院陆续发布考生健康应试须知或疫情防控提示,对考场防疫提出明确要求,以便考点和考生对考试情况进行安排。

以岭药业发布《关于连花清瘟安全性的声明》

  “以岭药业订阅号”微信公众号12月18日发布《关于连花清瘟安全性的声明》,回应近日网络传言称“连花清瘟”可造成肝损伤、肝衰竭。

  《声明》表示,连花清瘟从组方用药历史、系统毒理学、临床研究及荟萃分析、上市后大规模人群中不良反应监测等多方面均证实有良好的安全性。连花清瘟药品说明书针对不良反应有明确体。

  《声明》称,相关媒体及个人捏造传播“连花清瘟可造成肝损伤、肝衰竭”虚假事实,对以岭药业及产品商誉的失实言论和恶意诋毁,严重侵犯了以岭药业的权益,以岭药业保留通过法律手段维护自身合法权益之权利。

  图片来源:“以岭药业订阅号”微信公众号

交通运输部部署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复工复产

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顺畅舒心出行有关工作

  近日,交通运输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顺畅舒心出行有关事项的通知》,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二十条”和“新十条”优化措施。

图片来源:交通运输部官网

  《通知》表示,为深入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统筹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决策部署,落实“二十条”和“新十条”优化措施,现就加快推进道路客运复工复产保障人民群众平安健康顺畅舒心出行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全面恢复道路客运服务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坚决落实“非高风险区不得限制人员流动,不得停工、停产、停业”的要求,全面恢复道路客运服务,切实维护本辖区内道路班车客运、包车客运正常运行秩序。严格落实对旅客不再查验核酸检测阴性证明和健康码、不再开展“落地检”、不再进行信息登记等相关规定,为人民群众出行创造良好环境。前期因疫情原因采取暂停道路客运服务措施的地区,要迅速组织相关经营者恢复运营,并通过客运场站和线上售票平台公告、政府网站信息公开、广播、电视、新媒体等多种途径开展宣传,使社会公众广泛知晓。要支持道路客运经营者开展定制客运、电子客票、运游融合等服务,更好满足人民群众出行需要。

  二、精准实施疫情防控和保护措施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指导道路客运经营者对照最新版《客运场站和交通运输工具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指南》,严格落实汽车客运站和营运客车消毒通风、从业人员个人防护和新冠病毒疫苗“应接尽接”、引导乘客全程佩戴口罩等防疫措施;疫情严重的地区,要适当加密消毒通风等措施频次。要严格开展从业人员健康监测,并灵活采取抗原检测、症状管理等方式提升健康监测针对性。提倡关键岗位从业人员“两点一线”管理,尽可能减少与社会面的接触。要关心关爱从业人员,优先为一线服务人员提供N95口罩、消毒剂、抗原检测试剂、新冠治疗药物等防疫物品,优先接种疫苗,全力保障从业人员身体健康。

  三、高效开展涉疫应急处置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在当地联防联控机制领导下,会同有关部门精准实施汽车客运站和营运客车涉疫管理,从业人员或旅客出现感染新冠病毒情况时,对汽车客运站、营运客车一般不采取临时封控措施,同工作场所人员不进行大范围隔离。对确认出现相关症状的从业人员,原则上不安排作业;对感染已超过7天、症状消失或轻微、核酸或抗原检测结果转为阴性后,可在严格个人防护的情况下恢复相关从业人员工作,其中对驾驶员岗位要坚持从严审慎,确保身体状况胜任安全行车要求。要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坚持底线思维,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特别是针对从业人员出现大面积感染的极端情况,有针对性完善应急处置措施。建立重点岗位预备队制度,如遇有突发疫情,要及时调度后备人员,确保重点客运站不关停、主要客运线路服务不中断。

  四、切实强化安全生产管理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督促道路客运经营者严格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高度重视车辆停运或低负荷运行转向复工达产衍生的安全风险,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切实强化驾驶员、车辆安全管理,杜绝抢生产、抢效益引发安全生产事故;要进一步强化营运客车日常维护保养,加大轮胎、转向、制动等关键部件总成检查力度,确保车辆技术状况良好,坚决杜绝车辆“带病”上路;要进一步强化驾驶员安全意识,对驾驶员全面开展一轮安全培训,重点强化防御性驾驶、恶劣天气及突发情况应急处置等技能培训,开展典型事故警示教育;要做好驾驶员出车前问询、告知,开展体温检测,预防驾驶员带病、疲劳、带不良情绪或者服用影响安全驾驶的药物上岗;要充分运用车辆动态监控、智能视频监控等信息化手段,及时纠正驾驶员超速、疲劳驾驶、分心驾驶等不安全驾驶行为;要密切关注低温雨雪冰冻等恶劣天气和自然灾害情况,杜绝冒险运行。

  五、积极营造良好氛围

  各地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通过开展视频培训、政策解读等多种方式,加强政策宣传,确保道路客运经营者完整、准确、全面掌握当前道路客运领域疫情防控、复工复产政策措施。要畅通12328投诉举报渠道,做到接诉即办,维护乘客合法权益;要加强执法监管,依法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违规异地经营、违规甩客倒客等行为,维护良好市场秩序。要持续加大助企纾困力度,积极营造道路客运行业良好发展环境。各省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要加强调度督导、行业监测,及时纠正暂停或者限制非高风险区道路客运服务、限制客运车辆正常通行等过度管控行为,保障道路客运服务“应开尽开”、安全有序。

各省教育考试院发布

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疫情防控提示

  据“研招网”消息,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将于2022年12月24日至26日举行。近日,各省教育考试院陆续发布考生健康应试须知或疫情防控提示,对考场防疫提出明确要求,以便考点和考生对考试情况进行安排。

  北京

  据“北京市教育考试院”官网,参加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的考生,须从考前第5天(12月19日)开始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并填写“健康承诺书”。“健康承诺书”由考生在参加首场考试前交予考点入场检测人员。所有考生要进行考前抗原或核酸检测,须于12月20日中午12:00前通过“2023年北京市研究生考试考生信息采集系统”的“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模块,填报本人24小时内的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12月19日中午12:00以后的)。考试期间考生应全程佩戴口罩,其中阳性或有疑似症状的考生须全程佩戴N95/KN95口罩。

  上海

  “上海市教育考试院”官网消息,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必须在12月21日上午做1次“单人单管”核酸采样,且在12:00前完成。在校考生由所在学校统一组织安排核酸采样,非在校考生可凭本人准考证至本市常态化核酸采样点进行“单人单管”核酸采样。在方舱隔离点或医院治疗的考生,由所在点完成。考点将按照12月21日考生核酸检测结果安排不同考场,确保“应考尽考”。考生入场须出示12月21日上午采样的本市核酸检测报告,并接受体温检测,方可参加考试。核酸结果显示阳性的考生,通过专用通道,在特殊考场参加考试。入场时,考生若两次测量体温高于37.3℃,在指定专用的应急考场参加考试。

  四川

  “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消息,考生须登录“四川省教育考试院”官方网站(www.sceea.cn)、官方微信公众号,下载并填写《四川省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健康情况表》,临考前自行打印,并在首场考试前将本人签名的健康情况登记表交给监考老师。抗原或核酸检测结果为阳性的考生,要及时登录四川省2023年研究生招生考试阳性考生信息填报平台(http://yzks.zk789.cn/),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填报信息截止时间为12月21日18:00.考试当天将依据考生进入考点时提供的信息和体温检测的状态指引考生前往相应考场应试。

  浙江

  “浙江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消息,考生须通过“支付宝”或“浙里办”APP完成本人浙江“健康码”(浙江省内各市“健康码”可通用)的申领。所有考生须开展自我健康监测,并于12月17日8:30至20日17:30登录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网站(www.zjzs.net)—服务平台—“浙江省教育考试防疫信息申报”—“2023年研考考生个人健康登记”或通过微信扫描本公告文末二维码进行在线健康打卡。考生须如实申报健康状况,在规定时间内至少打卡1次。

  所有参加考试的考生须凭首日考试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参加考试。报考点将设立核酸检测点为考生服务,具体时间、地点由各报考点公布。考生须于所属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内凭本人准考证至报考点指定的核酸采样点进行“单人单管”核酸采样,也可在报考点规定的时间前至社会采样点完成“单人单管”核酸采样。

  湖北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官网消息,所有考生需在12月19日8:00-17:00完成抗原检测或个人单管核酸检测,并自行通过支付宝“湖北省抗原检测”官方小程序上传抗原检测结果,12月20日上午12:00前将抗原检测结果或核酸检测结果在“健康打卡”程序中上报。考点将按照12月20日考生抗原检测结果或核酸检测结果安排不同考场,确保“应考尽考”。

  甘肃

  “甘肃省教育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考生应于12月21日(0时至24时)完成核酸检测,并于12月22日8时至18时登录“甘肃教育考试易考通”微信小程序进行第8次健康打卡,以便考点根据打卡情况安排相关考试工作。考生如遇到核酸检测异常等情况不必恐慌,第一时间向考点如实报告,并按考点要求参加考试。考生应当好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加强健康防护,考前非必要不离开报考点所在设地;非必要不外出。入场时,考生须佩戴N95或KN95口罩、保持一米线安全间距有序排队,不拥挤、不扎堆。首场考试时,考生进入考点须查验“72小时核酸检测阴性报告”并测量体温;其他场次考试不再查验核酸检测报告、测量体温。

  安徽

  “安徽省教育招生考试院”微信公众号消息,所有考生须从12月19日起每日登录“安徽省研考考生健康信息登记系统”(http://yz.ahzsks.cn/stu)进行健康登记打卡,有变化实时更新。考生首场考试须提供考前72小时内核酸检测报告。12月21日上午考生按属地安排,至公布的核酸检测点凭准考证免费进行一次单人单管核酸检测采样,并于22日上午10时前将核酸检测结果登记在“安徽省研考考生健康信息登记系统”。各报考点将依据此次核酸检测结果及健康登记系统相关数据,分类安排考场,确保应考尽考。核酸结果阳性的考生,将重新安排考场,通过专用通道,在隔离考场参加考试。核酸结果阴性的考生,若入场时出现测量体温异常,经复测后仍异常的,在指定专用的备用考场参加考试。隔离收治中的健康异常考生应当提前向报考点报告相关情况,由报考点提供有关赴考帮助。

  河南

  据“河南省教育考试院”12月17日公告,即日起,所有考生务必每日12时前通过“健康上报”APP连续进行个人健康信息上报,以免影响正常考试。12月19日、12月22日(具体时间节点以当地招生考试机构通知为准)所有考生应分别进行一次核酸检测,12月20日、12月23日将核酸检测结果通过“健康上报”APP如实上报。河南省将根据考生核酸检测结果并结合大数据比对,对考生分类安排考场。核酸检测结果显示阳性(异常)的考生,考点将设置专用通道,安排考生在专用区域、专用考场参加考试。

  12月23日下午,由河南省考点组织本考点考生参加进入考点模拟演练。考生持凭身份证、准考证进入考点,社会考生(含不在本校考试的应届本科毕业生)还须持核酸检测纸质报告(可用电子截图打印纸质版)。考生进入考点进行核验有关材料后,由考点在准考证上加盖已核验印章,以保证第二天考试时考生可以快速进入考点。

  重庆

  据“重庆市教育考试院”官网消息,所有考生从12月18日开始,自行进行每日体温测量、记录和健康状况监测,履行好自我健康管理的责任;填写“健康承诺书”,并在参加首场考试时交予考点入场查验人员。所有考生要进行考前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务必于12月21日0:00-24:00,通过“重庆市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初试)健康防疫信息上报系统”上传结果。上传结果时,须为考生本人24小时内的核酸检测或抗原检测结果(以采样时间为准)。选择核酸检测的考生,建议单管采样。

(文章来源:中国证券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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