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热问丨买到已登记“居住权”房屋,可以入住吗?

  近日,天津的李华(化名)向新京报记者反映称,前不久自己买到了一套二手房,但后来在过户登记时发现,该房产已经进行了居住权登记。对此,李华想知道,自己买到了这套房子,能否现在就搬进去居住呢?

  解答:

  对于李华遇到的问题,北京中伦文德(天津)律师事务所娄爽律师解释称,如果李华确实买到了已经进行居住权登记的房子,要先考虑进行居住权登记当事人的情况,一般需要满足该当事人的居住需求。也就是说,如果登记居住权的当事人正在这套房子里居住,李华是不能强行搬进去居住的。所以,购房人一定要注意查询自己有意购买的房屋是否登记有居住权,以免出现“房子归你,但住不了”的情形。

  娄爽律师介绍,上述问题主要涉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百六十六条,居住权人有权按照合同约定,对他人的住宅享有占有、使用的用益物权,以满足生活居住的需要。同时,第三百六十八条规定,居住权无偿设立,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设立居住权的,应当向登记机构申请居住权登记,居住权自登记时设立。

(文章来源:新京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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