土地闲置要收费 闲置两年须收回
网友投稿• 2021-08-17 12:08:02 •阅读237
广州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公布《广州市闲置土地处理办法》。《办法》强调,闲置土地临时使用期限一般不得超过2年。
根据《办法》,临时使用期限届满,用地单位应当在30日内清理场地、完善开工相关手续并动工开发建设。已完善建设用地手续的闲置土地,闲置期间累计满2年的,政府可以无偿收回。
经认定土地闲置满1年的,《办法》明确,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可以按照三种标准计收土地闲置费,即用地单位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的,按出让土地价款的20%计收土地闲置费;用地单位以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有划拨土地价款的,按划拨土地价款的20%计收土地闲置费;无划拨土地价款的,按划拨土地时土地使用权价格的20%计收土地闲置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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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办法》提出,因不可抗力或者政府、政府有关部门的行为或者动工开发必需的前期工作造成动工开发迟延的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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