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光私募基金
阳光私募基金的基本定义
阳光私募基金是借助信托公司发行的,经过监管机构备案,资金实现第三方银行托管,有定期业绩报告的投资于股票市场的基金,阳光私募基金与一般(即所谓“灰色的”)私募证券基金的区别主要在于规范化,透明化,由于借助信托公司平台发行能保证私募认购者的资金安全。与阳光私募基金对应的有公募基金。以下为样私募基金的架构:
阳光私募基金的特点
(1) 购买门槛较高。仅对合格的机构和个人投资者私募发行,不在公开场合发售,也没有公开的推广;同时,其起点金额较高,每份投资一般不少于100万。
(2)收取20%超额业绩费。当私募基金产生盈利时私募基金管理人会提取其中的20%作为回报。但该超额业绩费只有在私募基金净值每次创出新高后才可以提取。
(3) 追求绝对正预期年化预期收益:私募基金管理人的利益和投资者的利益较为一致,主要原因是私募基金的固定管理费很少,主要依靠超额业绩费生存发展,而超额业绩费是在净值每次创出新高后才可提前的,因此,只有投资者赚到钱,私募才能赚到钱。所以私募基金需要追求绝对的正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对下行风险的控制相对严格。
(4) 股票的投资比例灵活:在0-100%之间,可称之为“全天候”的产品,可以通过灵活的仓位选择部分或全部规避市场的系统性风险。
(5) 操作灵活:目前阳光私募基金规模通常在几千万至几个亿,同时对行业集中度,持股集中度的要求远较公募宽松。相对于公募,其总金额比较小,操作空间大,可以集中持仓一两个行业,及5、6只股票,更有利于基金经理主动管理能力的发挥。
(6) 流动性有限制:一般有6-12月封闭期:阳光私募基金多有6到12个月的封闭期,客户在封闭期中赎回受到限制或需要交纳3%左右的赎回费,但之后通常可免费赎回。
(7)信息披露较少:通常每周、每双周或每月公布一次净值,没有强制的季度信息披露要求,相比公募,私募的信息披露较少。
阳光私募基金的监管与安全
阳光私募基金是由信托公司发起设立并在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备案的。信托公司由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管,私募基金公司则由信托公司和中国银行业监督管理委员会监督。
目前阳光私募基金的运作模式和公募基金基本相同,私募基金公司只负责资金的运营管理,资金由银行托管,证券由交易券商托管,不存在挪用的可能,通过这样的结构可以充分保证阳光私募基金的资金和证券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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