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新规新解 这三点不可忽视
网友投稿• 2021-08-16 01:22:46 •阅读141
全国股转公司修订发布了《全国中小企业股份转让系统投资者适当性管理细则》,新规自7月1日起正式实施。那么,本次新三板新规具体是怎样的呢?希财君为您带来详解。
2016年12月12日,证监会发布了《证券期货投资者适当性管理办法》,并将于2017年7月1日起施行。为贯彻落实相关要求,有效控制市场风险,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全国股转公司对现行管理细则予以相应地修订或补充。
在新三板新规中,对自然人投资者的准入要求主要做了以下三方面的调整:
(1)根据《管理办法》第十四条要求,将自然人投资者准入资产规模的计算要求由“前一交易日日终”的时点指标修改为“最近10个转让日日均”的区间指标。
(2)在维持“500万元”资产门槛要求不变的基础上,根据《管理办法》第八条中专业自然人投资者的资产口径,将自然人投资者准入的资产指标由“证券类资产”标准修改为“金融资产”标准。金融资产是指银行存款、股票、债券、基金份额、资产管理计划、银行理财产品、信托计划、保险产品、期货及其他衍生产品等。
(3)参照《管理办法》第八条中有关专业自然人投资者的投资经历和工作经历要求,将“证券投资经验”修改为“证券、基金、期货投资经历”,将“专业背景或培训经历”修改为“金融从业经历”,以更加客观、全面地衡量投资者的投资经历和金融专业知识水平。
在新三板新规中另外值得关注的一点是,2017年7月1日前已开通新三板交易权限的投资者,可继续参与挂牌公司股票交易。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