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业职工退休的时候应该向人社部提供哪些材料?有哪些需要注意的问题?
作为负责退休管理工作的HR,经常有很多即将退休的人员,问我类似的问题。首先要纠正2点:一是对于企业退休职工来说,只需向企业退休经办人提供材料即可;二是负责办理退休审批的是企业社保缴费所在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而不是人社部。办理退休时,职工需要准备哪些材料,有哪些注意事项呢?下面结合问题,做具体分析,希望能够对大家有所帮助!
一、办理退休时,需要企业职工提供哪些材料?
1.职工本人身份证原件。
2.职工本人的人事档案(不涉及视同缴费年限的,无需提供)。
3.增发养老金的相关材料(无相关增发项目的,无需提供)。具体包括:
(1)涉及办理独生子女退休补助费的,需要提供《独生子女父母光荣证》或《独生子女证》原件;
(2)涉及荣誉认定的,需要提供相应证书。
比如:四川省退休人员,需要提供1995年以前获得并一直保持荣誉的全国、省、市劳模称号的劳模证书原件。
(3)涉及中级及以上职称认定的,需要提供职称证书或呈报表。
比如:沈阳市退休人员,需要提供1998年以前取得的中高级专家证书、中高级职称呈报表、聘书原件。
(4)终身无子女的退休人员签订的个人情况承诺书;
(5)符合国家规定的其他增发养老金相关材料原件。
4.涉及干部身份认定的女职工,需要提供干部身份证明材料。
比如:四川省未满55周岁的女职工,在符合领取基本养老金条件前24个月内有单位缴费的,需提供单位缴费期间注明工作岗位的劳动合同原件。
5.特殊工种提前退休的,需要提供特殊工种证明材料,一般以人事档案为主,人事档案内容不全的,需要提供工资表、调令、工作证等原始证明材料。
6.因病退休的,需提供《职工因病提前退休审批表》和《劳动能力鉴定结论书》。
7.个人二寸照片,用于办理退休证使用。
8.社区居住证明,用于办理退休管理登记使用。
9.委托他人代办的,还需提供代办人有效身份证件、经公证的授权委托书原件。
二、办理退休时,有哪些注意事项?
1.缴费年限问题。
养老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要满足15年,不满15年,需要按月补缴;医疗保险累计缴费年限要满足当地最低缴费年限要求,不满最低缴费年限,可以一次性补缴。
2.异地社保缴费问题。
涉及多地参保缴费的,应在退休前,办理个人社保账户转移合并。
3.人事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一致性问题。
退休前应联系企业退休经办人,核实人事档案年龄和身份证年龄是否一致,不一致的,一般以人事档案最早形成的关于出生时间的记载为准。
4.特殊工种工作年限问题。
退休审批部门对于特殊工种审批,尤为严格,必须满足相应的工作年限。建议退休前,与企业退休经办人核实特殊工种的工作年限,并尽早准备好相应的原始证明材料。
5.临时账户和一般账户问题。
建立一般账户的参保人,将来有在工作当地退休的基本资格,临时账户则没有。
参保人在自己的户籍地参保建立的账户,属于一般账户;
参保人在异地初次参保时,女性未满40岁,男性未满50岁建立的账户,属于一般账户。
参保人异地初次参保时,女性超过40岁,男性超过50岁建立的账户,属于临时账户。
写在最后:
1.退休无小事,有时候可能一个特殊工种工作证,一张工资表,就可能会影响你养老金的多少。
2.对于临近退休的企业职工,一定要自己长点心,予以高度重视。早准备,早安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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