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场监管总局:到2022年底建立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机制
网友投稿• 2022-01-13 16:11:28 •阅读98
市场监管总局13日发布的《关于推进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进一步提升监管效能的意见》提出,到2022年底,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建立通用型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工作机制,对辖区内全量企业实施科学分类,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结果在“双随机、一公开”等监管工作中常态化运用。到2023年底,各省级市场监管部门实现企业信用风险分类管理与专业领域监管的有效结合,建立健全适用于专业领域的企业分级分类监管机制。
(文章来源: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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