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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州首个QDLP试点项目通过评审

  1月26日,广州举办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QDLP)试点联席会议第一次全体大会及首个QDLP试点项目评审会。会上,针对广州市首个申报QDLP试点项目,广州市QDLP试点联席会议成员单位、专业审查小组专家对项目进行了认真评审,按规定给予企业QDLP项目试点资格和额度。

  QDLP试点是指允许通过设立私募基金的方式向境内投资者募集资金投资海外市场。投资范围既包括非上市股权、债权等一级市场,也包括证券市场等二级市场,相对于对外直接投资(ODI)、合格境内机构投资者境外投资(QDII)等传统的对外投资方式,QDLP试点在投资主体、范围、方式等方面更加开放和灵活,在外汇额度使用上更加便利。

  在广州开展QDLP试点有利于畅通广州境内资本对外投资渠道,推动企业“走出去”延伸产业链,支持企业把更多优质产业资源、高新技术项目“引进来”,培育壮大广州战略性新兴产业,推动构建广州现代金融服务体系,建设高水平对外开放门户枢纽,促进境内外金融市场的互联互通,形成经济增长新动能,助力广州打造更有影响力的国际风投创投中心。

  广州市高度重视QDLP试点工作,积极推动试点政策落地实施,专题召开了试点动员部署会,多次组织政策研讨,广泛发动和摸查储备试点项目。广州及时推动建立了广州市QDLP试点联席会议机制,先后拟制印发了试点工作指引、联席会议实施细则等配套制度,进一步强化广州市QDLP试点组织管理、明确试点项目审核规程、加强试点监督管理和风险防控,确保试点依法合规、顺利实施。

  下一步,广州市地方金融监管局将认真贯彻落实《广东省开展合格境内有限合伙人境外投资试点工作暂行办法》等相关政策要求,高效做好试点项目审核工作,落实各项政策保障措施,加强政策宣传力度,广泛发动优质企业积极申报试点,切实加强试点工作管理,抓紧推动更多QDLP试点项目落地。

(文章来源:南方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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