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矿股份:公司董事酒驾 或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
网友投稿• 2022-02-10 17:57:05 •阅读121
2月10日,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证券简称:浙矿股份)发布《关于公司董事因酒驾面临被采取刑事强制措施风险的提示性公告》称,公司董事林海峰因醉酒驾驶,存在可能被进一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风险。
根据公告,浙矿股份于近日收到公司董事林海峰的通知,获悉其因醉酒驾驶,存在可能被进一步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风险。浙矿股份表示,截至目前,公司日常经营一切正常,公司将持续关注上述事项进展情况,并严格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浙矿股份称,公司及公司董事林海峰就此事带来的不良影响,向广大投资者致以诚挚的歉意,公司今后将进一步强化董监高人员及全体员工的法律意识,督促公司全体人员在工作和生活中加强自我约束,严格遵守国家法律法规和公司各项规章制度,切实履行遵纪守法的公民义务。
来源:天眼查APP
天眼查APP数据显示,陈利华为浙矿重工股份有限公司实际控制人、最终控制人,持有该公司36.89%股份。林海峰为该公司董事。浙矿股份主营业务为:大型矿山机械设备、资源再生处置利用设备的研发、设计、生产、销售和服务。
二级市场上,截至2月10日下午收盘,浙矿股份股价较上一交易日跌1.43%,报47.50元。
(文章来源:中新经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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