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杭州推出153项改革事项 全面提升营商环境竞争力

  为高水平开展国家首批营商环境创新试点,昨天,杭州市政府新闻办发布了《杭州市国家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实施方案》,并介绍试点实施的具体情况。

  据了解,杭州市按照《国务院关于开展营商环境创新试点工作的意见》要求,制定出台了这一《实施方案》。

  根据《实施方案》,经过三至五年的创新试点,杭州市营商环境竞争力跃居全球前列、全国领先,率先建成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的一流营商环境,加快形成一系列可复制可推广的制度创新成果,为国家营商环境建设作出重要示范,提供杭州经验。

  为了早日实现该目标,《实施方案》推出了153项改革事项,涵盖了国家明确的101项和杭州特色的52项,以及暂时调整适用的3部省级法规规章有关规定。

  《实施方案》主要内容涉及破除区域分割和地方保护等不合理限制,健全更加开放透明、规范高效的市场主体准入和退出机制,持续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更好支持市场主体创新发展,持续提升跨境贸易便利化水平,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维护公平竞争秩序,加强和创新监管,依法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产权和合法权益,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等10个方面。

  其中,《实施方案》中明确要推出11项改革事项来优化外商投资和国际人才服务管理,健全外商投资促进和服务体系。比如,优化国际化人才服务管理,结合实际制定外籍“高精尖缺”人才地方认定标准,加大人才引进力度。完善涉外公共服务,对外国人来华工作、居留许可实行并联审批等。

  另外,推出27项改革事项,优化经常性涉企服务。比如,推进涉企事项“一网通办”“一照通办”;推进公安服务“一窗通办”等来提升政务服务便利化水平。

  在提升投资和建设便利度方面,《实施方案》推出17项改革事项,通过建立社会投资项目“用地清单制”,深化“区域环评+环境标准”改革,分阶段整合相关测绘测量事项,深入开展一般工业项目联合验收来深化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

(文章来源:每日商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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