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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检:去年1—11月共监督纠正脱管7727人 纠正漏管5855人

  2月14日,最高检召开新闻发布会,通报检察机关开展社区矫正法律监督工作情况。最高人民检察院第五检察厅厅长侯亚辉介绍,全国各级检察机关站在推进平安中国、法治中国建设的高度,坚持以核查纠正社区矫正对象漏管脱管工作为重点,为保障国家的总体安全贡献检察力量。2021年1月至11月,全国检察机关共监督纠正脱管7727人,纠正漏管5855人,监督有关机关办理收监执行案件共2894人。

  据了解,2020年7月1日,《中华人民共和国社区矫正法》正式施行,这是我国第一部全面规范社区矫正工作的法律。社区矫正法的颁布实施,进一步确立了社区矫正制度的法律地位和基本框架,对于推动社区矫正工作的法治化,完善刑事执行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深入贯彻落实全面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该法的颁布施行,既为社区矫正检察工作提供了难得的发展机遇,也给检察机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

  侯亚辉表示,各地检察机关严格落实社区矫正法、社区矫正法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社区矫正检察调查核实、证据收集审查、办理案件程序,切实加强对社区矫正活动关键环节的法律监督。主要有,加强交付执行检察,防止社区矫正对象漏管;加强监督管理检察,尤其是对“重点类型”“重点罪名”“重点对象”的社区矫正对象监管活动进行重点跟踪监督,防止脱管;加强变更执行检察,及时对收监执行的提请活动和裁定、决定活动以及终止执行活动进行监督,防止违法。

  同时,按照最高检推进巡回检察总体部署要求,北京、天津、山西、浙江、安徽、河南、重庆和青海等地结合区域特点、工作实际等情况制定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方案、清单、台账等,推进社区矫正巡回检察有序进行,切实发挥日常检察和巡回检察双重优势效能,既对违法违规情形依法纠正,又注重深层次问题制度化解决,进一步优化和丰富了社区矫正监督工作体系化建设。

(文章来源:大众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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