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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披涉嫌违规被立案调查 科创板“首单”索赔案或落紫晶存储!刚有公司因财务造假收2022“首罚”

  一纸立案调查通知书,让A股上市公司紫晶存储(688086)站上了风口浪尖。2月12日,紫晶存储发布公告,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调查。2月14日,公司股票在开盘后迅速以20%的跌幅跌停。

  受此影响,该公司成为科创板成立两年以来,首家因信披涉嫌违法违规被调查的公司。一旦投资者进行起诉,紫晶存储也将成为科创板第一例投资者索赔案。

  值得注意的是,在紫晶存储前不久,证监会还刚刚开出了A股2022年的首张罚单,上市公司金正大(简称ST金正,代码002470)4年累计虚增利润19.9亿元,导致公司及8名高管合计被罚755万元,其中3人被采取3-10年市场禁入……

上市以来频遭问询

紫晶存储业绩滑坡股价暴跌

  公开资料显示,紫晶存储是一家光存储科技企业,于2020年2月26日登陆科创板。

公司涉信披违法违规被立案调查

  2020年,紫晶存储因为在未实现销售收入的情况下,就向供应商大额支付预付款而多次遭到监管问询。因此,紫晶存储上市首年的年报就被审计机构出具了保留意见,同时还收到了上交所的问询函,要求其做出补充披露。

  2020年年报显示,截至当年末,在预付技术开发费及预付设备款方面,紫晶存储预付账款余额达1.36亿元,较上年激增2.53倍,其中预付技术开发费7823.44万元。此外,公司于2020年与相关供应商签署了技术服务合同或销售合同,合同总金额8778.74万元,公司根据合同约定以银行承兑汇票方式支付了合同全款。

  对此,审计机构表示,紫晶存储并未提供有关上述预付款项及委托研发交易商理由的充分资料和信息,审计机构无法就上述预付款项、委托研发费用及营业成本的商业实质获取充分、适当的审计证据。

  彼时,紫晶存储回复称,公司新增两大项目中涉及的9家供应商均为合作。为了合作尽快落地,公司2020年提前支付100%预付款。但最终因原筹划项目未能如期实施,经协商,相关供应商与公司签署了解除原合同协议并收回相关款项。同时,公司也坦言,除项目进展不顺,公司选择与9家供应商解约另一原因便是上述采购预付款对应承兑汇票即将到期。

  值得注意的是,除了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外,紫晶存储的业绩也是问题重重。

  春节前,紫晶存储披露2021年业绩预告,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为650万元到975万元,同比减少93.74%到90.60%。同时,公司预计2021年年度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扣除非经常性损益的净利润为-300万元到25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将减少1亿元左右。

  对于业绩变化的主要原因,紫晶存储表示,主要由于公司业务商业模式有所变化,叠加新模式业务处于建设期间,暂未形成服务收入导致公司收入有所下滑。

  业绩预告还提到,公司对深圳市宇维视通科技有限公司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应收款项按100%计提坏账准备,对2021年年度利润影响金额约为2708.69万元。

  事实上,自上市以来,紫晶存储在营收保持增长的情况下,净利出现连续下滑。2020年,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63亿元,同比增长8.97%;归母净利润为1.04亿元,同比下降24.71%。2021年前三季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3.80亿元,同比增长8.82%;归母净利润为2547.26万元,同比大幅减少68.95%

  二级市场上,紫晶存储在上市首日达到86.98元高点后,股价便开始一路下行。2021年4月30日,公司股价在2020年年报发布当日跌停,随后不断走低,并在5月6日跌破发行价,当日盘中最低报21.16元。

  今年2月14日,紫晶存储在开盘后迅速跌停,股价报15.44元,创上市以来的最低价,已自高点下跌82.08%。

4年虚增收入230亿

金正大收A股2022首张罚单

  无独有偶,在资金存储被立案之前,另一家A股上市公司金正大,收到了来自证监会的罚单,原因是财务造假。

据证监会官网

  证监会近日公布的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金正大通过虚构贸易业务虚增收入利润。2015年至2018年上半年,金正大及部分子公司通过与其供应商、客户和其他外部单位虚构合同,空转资金,开展无实物流转的虚构贸易业务,累计虚增收入230.7亿元,虚增成本210.8亿元,虚增利润总额19.9亿元。这也导致公司披露的《2015年年度报告》《2016年年度报告》《2017年年度报告》和《2018年半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同时,金正大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及关联交易。包括与诺贝丰(中国)农业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与富朗(中国)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诺泰尔(中国)化学有限公司的关联关系及关联交易等。

  此外,金正大部分资产、负债科目存在虚假记载。包括虚减应付票据、虚增发出商品等。这也导致公司《2018年年度报告》《2019年半年度报告》《2019年年度报告》存在虚假记载。

  证监会认为,金正大实际控制人、时任董事长、总经理万连步全面负责决策、组织实施上述违法行为;时任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李计国,时任财务部经理、财务中心总监唐勇组织、参与上述违法行为,未尽勤勉尽责义务,是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其中万连步、李计国的违法情节较为严重,唐勇的违法情节严重。同时,崔彬、高义武、颜明霄、郑树林、徐恒军知悉、参与上述违法行为,未尽勤勉尽责义务,是其他直接责任人员。

  证监会决定:对金正大责令改正,给予警告,并处以150万元罚款;对万连步给予警告,并处以240万元罚款;对李计国给予警告,并处以60万元罚款;对唐勇给予警告,并处以55万元罚款;对时任金正大的相关高管崔彬、高义武、颜明霄、郑树林、徐恒军给予警告,并分别处以50万元罚款。同时,对万连步采取10年市场禁入措施,对李计国采取5年市场禁入措施,对唐勇采取3年市场禁入措施。

  资料显示,金正大成立于1998年,于2010年9月深交所上市,主营复合肥、缓控释肥、水溶肥、生物肥、土壤调理剂等土壤所需的全系产品及为种植户提供相关的种植业解决方案服务,公司实控人万连步一度被称作“肥料大王”。

  可到了2019年4月,金正大的2018年年报却被会计师事务所出具了“具有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而在随后的一列调查中,公司的财务造假等一系列问题相继曝光,曾经的“大白马”金正大,也变成了投资者眼中“温水煮青蛙式暴雷”的伪白马。

  业绩方面,金正大2019年年报显示,公司当年出现了上市以来的“首亏”,归母净利润亏6.83亿元,到2020年亏损进一步扩大,归母净利润巨亏达33.66亿元;股价方面,则在金正大2019年“暴雷”前后开始持续下跌,与2020年12月一度跌至1.02元/股的低点,相比出事前8.28元/股的高点,跌近九成。

  期间,由于利润连续两年为负,金正大股票一度被实施“退市风险警示”,简称自2020年7月1日起变更为“*ST金正”,直到2021年12月29日才撤销,简称变为“ST金正”。

监管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

相关投资者可进行维权

  去年7月6日,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依法从严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意见》指出,坚持零容忍要求,依法严厉查处证券违法犯罪案件,加大对大案要案的查处力度,加强诚信约束惩戒,强化震慑效应。

  今年1月21日,证监会网站发文称最高人民法院发布《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将积极配合最高人民法院,以全市场注册制改革为牵引,统筹推进提高上市公司质量,压实中介机构责任,不断提高投资者保护工作质效。同时,证监会将继续落实“零容忍”工作要求,优化资本市场执法司法协作机制,强化资本市场违法违规行为打击力度,推动资本市场高质量发展。

  因此在部分观点看来,进入2022年,监管打击证券违法活动的力度还将继续加大。

  例如此次,紫晶存储被立案调查后,上交所有关业务负责人表示:“紫晶存储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被证监会立案调查,上交所对此密切关注。科创板开板以来,上交所始终秉承依法从严监管的理念,加强预研预判、管早管小,努力防范科创板公司‘轻症’变‘重疾’以及传统乱象在科创板重演,切实保障科创板平稳运行。下一步,上交所持续跟进案件进展,切实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资本市场健康发展秩序。

  又如证监会对金正大开出罚单后,有分析认为,这体现了监管部门将延续从严打击上市公司财务造假问题的决心和能力,一匹匹财务造假的“害群之马”被曝光和严惩,这对其他上市公司起到强大震慑。

  不仅如此,有律师指出,如果股价因类似情况出现下跌,遭遇损失的投资者可以进行维权。

  以紫晶存储为例,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1年9月30日,公司共有1.76万户股东。目前,它是科创板第一家因信息披露涉嫌违法违规而被调查的上市公司,而一旦投资者起诉,它也将成为科创板第一例投资者索赔案。

紫晶存储股东户数

  据从事投资者维权的证券律师杨泉军介绍,科创板是独立于主板市场的新设板块,主要服务于符合国家战略、突破关键核心技术、市场认可度高的科技创新企业。重点支持新一代信息技术、高端装备、新材料、新能源、节能环保以及生物医药等高新技术产业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因此,社会各界对科创板公司充满了良好的预期。

  同时,监管层对科创板上市公司进行注册制试点,相关规则相对宽松。但科创板不是“法外之地”,科创板上市公司紫晶存储如果因为信息披露违法违规导致投资者损失的,同样应当按照证券法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证券市场虚假陈述侵权民事赔偿案件的若干规定》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据此,从紫晶存储上市之日起至2022年2月11日期间买入该公司股票的投资者,此后无论是否卖出都可以通过微信falv365咨询或自行起诉。根据最高法院的规定,科创板上市公司引发的证券欺诈责任纠纷案件,由上海金融法院实行跨地域集中管辖审理。

(文章来源:金融投资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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