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龙江鸡东农村商业银行被罚40万元 因迟报案件信息。
网友投稿• 2022-02-15 19:37:29 •阅读138
(黑龙江鸡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公司)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 鸡银保监罚决字〔2022〕5号 | ||
被处罚当事人姓名或名称 | 个人姓名 | ||
单位 | 名称 | 黑龙江鸡东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 | |
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姓名 | 王文君 | ||
主要违法违规事实(案由) | 迟报案件信息 | ||
行政处罚依据 |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 | ||
行政处罚决定 | 罚款40万元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 鸡西银保监分局 | ||
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 | 2022年2月14日 |
(文章来源:中国银保监会网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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