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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长久”“见实效” 汕头市纪委监委持续提升监督治理效能

  2021年以来,汕头市纪委监委聚焦监督第一职责,在“管长久”和“见实效”上下功夫,通过不断完善权力监督制度和执纪执法体系,形成全面覆盖、常态长效的监督合力,推动监督治理效能持续提升,努力使各项监督更加规范、更加有力、更加有效。

  精准施策做实“一把手”监督

  持续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是纪检监察机关履行监督首要职责的重要内容,是纵深推进全面从严治党的必然要求。2021年,汕头市纪委监委精准把握政策策略,聚焦“一把手”强化监督,针对新提任市管干部开展集体廉政谈话,向新任命市管“一把手”发送书面提醒函18份;协助市委组织94名市管“一把手”书面述责述廉,组织7名区(县)和市直单位“一把手”现场述责述廉并进行评议,对评议分数靠后的进行提醒谈话。

  细微之处见精神,深化日常监督还将持续发力。新一年,汕头市纪委监委将紧扣全面深化改革开放、促进共同富裕、维护公平正义、疫情防控常态化等重大任务,围绕构建“三新两特一大”产业发展新格局,进一步加强监督检查。在深入贯彻《中央关于加强对“一把手”和领导班子监督的意见》上,加强对党委(党组)落实全面从严治党主体责任制度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严格执行上级纪委书记与下级党委(党组)书记谈话、“一把手”对班子成员函询说明签署意见教育提醒、领导干部插手干预重大事项记录等制度,加大对函询说明的抽查核实力度。强化同级监督,落实市纪委书记对新提任交流任职的省管干部进行教育提醒监督。

  联动协同深化纪检监察体制改革

  2021年以来,汕头市纪委监委始终扎实推进纪检监察体制改革,坚持以党内监督为主导,做实纪检监察专责监督,探索完善各类联动监督机制,做到既分兵把守、各负其责,又协同作战、贯通融合。对此,该市纪委监委将继续抓深抓实纪检监察体制改革,不断增强监督治理效能。

  特别是在完善监督执纪执法协作机制和保障机制上,汕头市纪委监委深化“室组”联动监督机制,围绕碳达峰碳中和、雨污分流、常态化疫情防控等重点任务开展专项监督行动,统筹人员力量,强化实地督查,提高监督质效。探索“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试点潮南区镇(街道)纪(工)委“三四五”提升工程,聚焦农村集体“三资”开展专项监督,摸排问题线索281条,采取联合交叉办理模式,实现快查快结、分类处置。通过组织开展派驻机构考核评估,从日常履职、案件数据、巡察发现问题中查找派驻监督短板不足,召开全市强化派驻监督工作会议,点人点事、对照检查、落实整改,进一步擦亮派驻监督“探头”。

  接下来,汕头市纪委监委将进一步完善“室组”联动监督、“室组地”联合办案机制,健全监督检查、信访举报、线索初核、审查调查、案件审理、案件监督管理等流程规定,完善部署任务、督查督办、效果评估、总结反馈的重点工作闭环机制。密切纪检监察机关与执法、司法机关协调衔接,加强纪检监察监督与法治督察、审计监督的协作配合,推进与人大监督、人民政协民主监督贯通协调,构建科学、严密、高效的监督工作格局。持续深化市县派驻机构改革,推动派驻机构强化履职、做实监督,真正起到代表派出机关对驻在部门党组织及领导班子的监督作用,加强对驻在部门机关纪委履职情况的监督指导,为机关纪委开展日常监督、执纪审查等工作提供指导帮助和有力支持。

  标本兼治推动高质量政治巡察

  坚守政治巡察职能定位,把发现问题作为巡察工作的生命线,把推动解决问题作为落脚点——这是汕头高质量推动巡察全覆盖始终坚持的原则。2021年,该市组织开展市委第十一轮巡察,发现问题线索651条,实现十一届市委巡察全覆盖,并推动各区(县)党委完成一届任期内巡察全覆盖任务。

  在开展巡察工作中,汕头市纪委监委注重加强上下联动,统筹市县巡察监督力量,采取提级交叉模式推进涉粮问题专项巡察,发现问题线索193条。推动市委提级巡察6个村(社区)党组织,示范带动区(县)党委深化对村(社区)政治巡察。

  为持续强化巡察整改落实,汕头在开展“整改月报制”基础上,积极探索完善整改促进机制,通过细化巡察整改责任“三清单”,有效落实管党治党领导责任、巡察整改主体责任、巡察日常监督责任,进一步凝聚市委巡察整改各责任主体工作合力,落实落细巡察“后半篇文章”。

  新的一年,汕头市纪委监委将深入推进巡察上下联动,充分发挥党内监督利剑作用,紧扣“三个聚焦”,全面审视被巡察党组织工作,重点检查落实“十四五”规划、贯彻新发展理念等情况,精准发现问题、推动解决问题。同时,深化巡纪、巡组、巡审协同,更好发挥巡察综合监督作用和联系群众桥梁纽带功能。

(文章来源:南方Plu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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