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聚焦四大领域 补齐发展短板 武汉35项财政支农政策打造都市农业亮点

  2月17日从武汉市农业农村局获悉,该市财政建立优先保障机制,出台35项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政策,在2022年至2025年期间,重点支持精致农业、粮食安全、乡村建设、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等四大领域,集中力量打造都市农业亮点。

  据武汉市农业农村局、市财政局近日印发的《关于2022-2025年期间支持农业农村发展有关政策意见》(简称《政策意见》),35个支农政策分为五大类。第一类精致农业,包括现代种业产业链、“菜篮子”产业链、“农业+”产业链、农科创产业链等;第二类是粮食安全,包括高标准农田建设、完成粮食生产任务区奖补、油菜秋冬轮作示范项目补贴等;第三类是农业主体培育及服务,包括经营主体培育、农机推广、农业生态保护、金融扶持等;第四类是乡村建设,对美丽乡村建设给予奖补;第五类是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对市级都市田园综合体分级分档给予补助。

  35项财政支农政策支持的四大领域,是该市农业农村现代化发展“十四五”规划重点打造的都市农业亮点板块。如精致农业板块现代种业产业链,“十四五”期间,全市农作物种子生产基地面积要达到1万亩以上,年繁育种子400万公斤以上;农科创产业链要培育生物种业、动物生物制品、农产品精深加工等行业年销售过亿企业50家。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板块,到2025年,全市要建成8-10个面积5000亩以上都市田园综合体,打造精致农业支撑、美丽乡村延伸、农耕文旅融合发展的示范样板。

  武汉市农业农村局介绍,《政策意见》确定的35项财政支农政策中,原有政策19项、修订完善政策9项、新增政策7项,构建了现代都市农业产业政策体系,旨在进一步发挥政策引导作用,全面提升农业整体综合实力,补齐农业农村发展短板,促进农业产业“补链延链强链”,保障“菜篮子”产品市场有效供给,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施。

  《政策意见》还明确,建立优先保障机制,坚持把农业农村作为财政支出优先保障领域,使之与农业农村发展相适应,与乡村振兴战略实施相适应。在2022-2025年期间,根据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需要新增支农专项资金政策支持的,可实行“一事一议”,报市人民政府同意后给予专项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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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22-2025年,武汉财政支农政策大全

  (一)精致农业

  1、现代种业产业链

  【农作物种子生产及育苗】

  制种面积500亩以上,每年每亩奖补500元;蔬菜、瓜类年育苗50万株以上,果树苗5万株以上,无性系良种茶树苗10万株以上,最高补贴100万元。

  【水产种苗繁育】

  对新获得国家级、省级水产原良种场称号及复审通过的企事业单位,一次性奖励50万元、30万元。

  【种畜禽繁育】

  新建年存栏5000头(含)以上祖代种猪场,每头猪位一次性奖补1000元;新建年存笼50000套祖代种禽场,每套一次性奖补100元;农业农村部审定的畜禽新品系(或配套系)每个奖励100万元;通过国家级畜禽新品种命名的,一次性奖励300万元;新建养殖规模100头以上现代化种公猪站每头奖补1万元。

  【农作物种业研发及推广】

  自主研发农作物品种年推广(含出口)面积20万亩、50万亩、80万亩、120万亩的种业企业,分别奖补10万元、30万元、60万元、100万元;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万元,支持多倍体水稻育种研发;新建种业平台按总投资额的45%奖补,最高补贴500万元;获得国家植物新品种保护权证书的品种每个奖补5万元,承办市级农作物新品种展示推广的企业(展示品种30个以上、展示面积50亩以上)奖补20万元。

  2、“菜篮子”产业链

  【蔬菜园区建设】

  新建和提档升级的蔬菜园区达300亩以上,食用菌园区栽培面积1万平方米以上、年周年种植菌棒(袋)10万棒(袋)以上项目,一次性奖补50万元、40万元、20万元。

  【绿色生猪养殖】

  升级改造生猪养殖场每新增10000头,一次性奖补200万元;新建年出栏500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每10000头一次性奖补300万元;在武汉市周边(300公里范围内)合作共建、协议供汉年出栏50000头以上生猪养殖场,每10000头一次性奖补100万元;在武汉市辖区内创建种养循环生态示范园,按照种植基地面积,每1000亩一次性奖补150万元。

  【绿色水产养殖】

  新建及改扩建高效设施渔业基地,每个项目最高奖补200万元;获得部级水产健康养殖示范场、国家级水产健康养殖和生态养殖示范区称号的,一次性奖补20万元;开展长江特色鱼类研发与推广的,最高奖补50万元;给予单个连片鱼池尾水治理项目最高200万元一次性补贴。

  【家禽养殖场】

  蛋鸡养殖小区每10万只奖补200万元;肉禽(肉鸭或肉鸡)养殖小区每个禽位奖补20元。

  【特色果茶基地】

  对符合条件的新建蓝莓或桑葚等新优水果果园每亩奖补1500元,提档升级葡萄、桃等老果园每亩奖补800元;对新建、提档升级100亩以上茶园,每亩奖补2000元、1000元。

  【农产品质量安全】

  对新创建和复审通过的国家级、省级农产品质量安全区,分别奖励100万元、50万元;对新认定的国家级、省级动物疫病净化创建场或示范场,一次性奖补50万元、30万元。

  【产业加工流通】

  农产品区域公共品牌年销售额首次过5亿元的区,一次性奖补500万元;新创建部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每个奖补100万元;国家、省级乡村旅游或休闲农业示范点,一次性奖励10万元;对符合条件的冷链设施最高奖补100万元;对关闭的A类、B类生猪定点屠宰企业,按每个150万元、30万元给予补贴;对新建3个家禽集中屠宰交易场,每1000万只给予1000万元一次性奖补。

  3、“农业+”产业链

  奖励新落户、联农带农示范性强的重点农文旅项目;奖励年接待人数达到一定规模的景区;对乡村休闲游景区基础设施提档升级给予奖补,对休闲农业园区内农村道路、修建生态污水处理设施给予奖补;奖励首次获得省部级乡村游荣誉称号的经营主体,以及乡村休闲游会节活动;对部省新设试验、试点、示范项目,市区两级按上级投入量1:0.5:0.5投入。

  4、农科创产业链

  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专项资金5000万元;对入驻农创中心的生物种业、动物生物制品、生物饲料添加剂、农业环境微生物、农产品精深加工、农业机械化、信息化、智能化等领域的总部型、龙头型企业、功能性机构、生产基地、农业新型研发机构,最高奖励1000万元;对取得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新产品证书的,一次性奖励200万元;对取得国家专利证书的饲料和饲料添加剂,每个奖励50万元;对获得新兽药注册证书的一、二、三类产品,每个奖励200万元、100万元、50万元;对通过农业农村部规定兽药比对试验申请宠物专用药品,每个奖励20万元。

  (二)粮食安全

  高标准农田建设按每亩1000元给予补贴;对完成粮食生产任务的区,按每亩10元标准给予奖补;油菜秋冬轮作示范项目每亩补贴150元。

  (三)农业主体培育及服务

  1、经营主体培育

  对年销售收入首次达到100亿元、50亿元、30亿元、10亿元的品牌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分别给予500万元、300万元、200万元、100万元一次性奖励;对农产品加工龙头企业1000万元以上新建生产性项目、200万元以上扩(改)建项目,最高补贴500万元;对农产品精深加工项目最高补贴800万元;市级财政每年安排不少于5000万元,对市级龙头企业给予借款利息贴息补助;对首次申报成功的市级示范农民合作社每个奖补20万元、市级示范家庭农场每个奖补10万元

  2、农机推广

  对单机给予最高不超过该类产品平均售价50%的购机补贴;对单个“全程机械化+综合农事”服务中心新建农业生产服务设施,最高奖补100万元。

  3、农业生态保护

  每年安排500万元,奖补开展耕地障碍修复的区;对化肥减量化核心示范区每亩按不高于500元由区级统筹资金给予奖补,市财政每年安排400万元奖补开展有机肥示范推广的区;对化学农药减量化核心示范区化学农药当年使用量减少20%以上,每亩按不高于500元由区级统筹资金给予奖补;对开展废旧薄膜回收的区每年奖补30万元;对推广可降解地膜示范主体和残膜监测的区每年奖补20万元;对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与处理的区每年奖补30万元;每年安排500万元奖补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

  4、金融扶持

  对符合条件的农业经营主体给予贷款贴息补助;对地方特色政策性农业保险按不超过保费的30%给予奖补;通过财政专项风险补偿资金作为增信手段,对农业经营主体提供信贷支持。

  (四)乡村建设

  对符合保留型美丽乡村建设条件的村湾,按每户总额8万元,市、区各承担50%给予奖补;对符合整村集并型美丽乡村建设条件的村湾,市级财政按每户3万元的标准安排奖补资金。

  (五)都市田园综合体建设

  对获得市级创建资格的都市田园综合体分类分档,给予最高不超过5000万元奖补。

(文章来源:湖北日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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