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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出台18项措施提振工业经济 涉及财税、信贷等

  据国家发改委网站周五发布消息,国家发改委等十二个部门印发《关于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政策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从财政税费政策,金融信贷政策等五大方面提出18项具体措施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

  财政税费方面,《通知》指出,延长阶段性税费缓缴政策,将2021年四季度实施的制造业中小微企业延缓缴纳部分税费政策,延续实施6个月;继续实施新能源汽车购置补贴、充电设施奖补、车船税减免优惠政策。

  金融信贷方面,《通知》称,2022年继续引导金融系统向实体经济让利;加强对银行支持制造业发展的考核约束,推动大型国有银行优化经济资本分配,向制造业企业倾斜,推动制造业中长期贷款继续保持较快增长。

  保供稳价方面,《通知》指出,要做好铁矿石、化肥等重要原材料和初级产品保供稳价,进一步强化大宗商品期现货市场监管,加强大宗商品价格监测预警;支持企业投资开发铁矿、铜矿等国内具备资源条件、符合生态环境保护要求的矿产开发项目。

  外贸外资政策方面,《通知》提出,要多措并举支持制造业引进外资,加大对制造业重大外资项目要素保障力度,便利外籍人员及其家属来华,推动早签约、早投产、早达产;加快修订《鼓励外商投资产业目录》,引导外资更多投向高端制造领域;出台支持外资研发中心创新发展政策举措,提升产业技术水平和创新效能。全面贯彻落实外商投资法,保障外资企业和内资企业同等适用各级政府出台的支持政策。

  在用地、用能和环境政策方面,《通知》明确,落实好新增可再生能源和原料用能消费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控制政策;优化考核频次,能耗强度目标在“十四五”规划期内统筹考核,避免因能耗指标完成进度问题限制企业正常用能;落实好国家重大项目能耗单列政策,加快确定并组织实施“十四五”期间符合重大项目能耗单列要求的产业项目。

  国家发改委秘书长赵辰昕周五在新闻发布会上表示, 目前我国工业经济稳定恢复态势还不是很牢固,需要以更大的力度、更有效的措施来继续推动振作。

  他表示,一方面要千方百计保市场主体,增强市场信心,提振发展预期。要确保市场主体在一季度就能够尽快享受到相关政策红利,稳定大企业生产经营,减轻中小企业负担,提升高新技术企业发展活力,稳定传统产业的外需市场,激发各类市场主体的积极性和主动性。

  此外,他指出,投资是振作工业经济运行的“牛鼻子”,要切实发挥好投资引领作用,但不能搞大水漫灌,要避免一哄而上,防止出现新的重复建设和产能过剩。

  工业和信息化部运行监测协调局负责人陶青在当天的发布会上表示,要积极推动各项惠企政策落实,着力帮助中小企业应对困难、实现稳定恢复增长。组织对重点地区进行现场督导,化解了一批拖欠时间久、协调难度大的问题。主动对接相关部门和企业,加强跨地区、跨部门协调,保障受疫情影响地区的龙头企业和产业链供应链关键环节企业稳定生产。

(文章来源:界面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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