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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改委强化煤炭市场预期管理 5月1日起执行煤价合理区间

  2月25日,国家发展改革委正式发布《关于进一步完善煤炭市场价格形成机制的通知》(简称《通知》)提出,引导煤炭(动力煤,下同)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完善煤、电价格传导机制,保障能源安全稳定供应,推动煤、电上下游协调高质量发展。

  《通知》自2022年5月1日起执行。进口煤炭价格不适用本通知规定。

  《通知》明确,秦皇岛港下水煤(5500千卡)中长期交易价格每吨570-770元(含税);同时明确,晋陕蒙相应煤炭出矿环节中长期交易价格合理区间,其中,山西(5500千卡)的煤价合理区间为370-570元/吨,陕西(5500千卡)为320-520元/吨、蒙西(5500千卡)为260-460元/吨,蒙东(3500千卡)为200-300元/吨。

  据国家发改委价格司副司长周伴学介绍,以秦皇岛港为代表的环渤海港口是重要的煤炭转运集散地,其价格是煤炭市场价格形成的“风向标”。对秦皇岛港下水煤价格提出合理区间,能够有效引导市场预期,促进全国范围内煤炭价格合理形成;晋陕蒙三个省区煤炭产量和外调量在全国占比中均超过70%,针对其出矿环节提出价格合理区间,有利于抓住价格波动的源头,有效调控全国煤炭市场,引导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

  《通知》表示,煤炭价格由市场形成。国家发展改革委会同有关方面综合采取供需衔接、储备吞吐、进出口调节、运输协调等措施,促进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当煤炭价格显著上涨或者有可能显著上涨时,将根据《价格法》第三十条等规定,按程序及时启动价格干预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当煤炭价格出现过度下跌时,综合采取适当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合理回升。

  《通知》提出了三项保障措施。

  一是提升煤炭供需调节能力。进一步完善煤炭产供储销体系,保障煤炭产能合理充裕,完善煤炭中长期合同制度,进一步增强政府可调度储煤能力,完善储备调节机制,适时收储投放,促进煤炭价格在合理区间运行。增强铁路煤炭集疏运配套能力。建立健全煤炭需求侧响应机制,必要时合理调节煤炭消费。

  二是强化煤炭市场预期管理。健全煤炭生产流通成本调查制度和市场价格监测制度,为开展煤炭价格调控、评估完善煤炭价格合理区间提供支撑。及时发布煤炭市场和价格信息,强化煤炭价格指数行为评估和合规性审查。煤炭价格超出合理区间时,充分运用《价格法》等法律法规规定的手段和措施,引导煤炭价格回归合理区间。

  三是加强煤、电市场监管。严禁对合理区间内的煤、电价格进行不当行政干预,严禁违规对高耗能企业给予电价优惠。健全行业信用体系,强化煤、电中长期合同履约监管。密切关注投机资本动向,加强期现货市场联动监管,坚决遏制资本过度投机和恶意炒作。各地发展改革部门要配合市场监管部门,密切关注煤、电市场竞争状态,强化反垄断监管;及时查处市场主体捏造散布涨价信息、囤积居奇、哄抬价格、价格串通等价格违法违规行为;煤炭价格干预措施实施后,严肃查处不执行价格干预措施的违法行为,典型案例公开曝光。

(文章来源:证券日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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