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财经资讯

《重庆市标准化条例》今日起施行

  3月1日,《重庆市标准化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正式施行。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自2018年新修订施行以来,西部地区出台的首个省级标准化条例,标志着重庆市标准化工作进入新的发展阶段。

  据悉,《条例》共6章44条,其中,建立激励制度,将技术创新性突出、技术经济指标先进,经济社会效益或者生态环境效益显著,推动行业科技进步、改善民生等方面有重大贡献的标准作为科技成果,纳入本市科学技术奖励的评奖范围;鼓励将标准制定成果作为个人申报专业技术资格的业绩纳入职称评聘指标或者条件。

  同时,《条例》细化地方标准的制定范围、标准制定程序,满足本市自然条件、风俗习惯等特殊技术要求,均可在农业、工业、服务业以及社会事业等领域制定地方标准。

  《条例》中提出,制定标准、地方标准化指导性技术文件不得规定应当由法律法规和行政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权利义务的内容。据悉,该条款是重庆特有的,同时兼顾了标准的先进性和合法性。

  此外,《条例》还建立了标准实施推进机制,地方标准复审周期不超过五年。细化团体标准、企业标准社会承诺和自我声明公开制度。目前,重庆市正在研究制定团体标准奖励标准制度,同时,关于大数据、重庆火锅、重庆小面、家政服务等团体标准,也在陆续出炉。截至目前,重庆已有300多项团体标准。

  未来,将进一步运用互联网、大数据、人工智能等信息化手段优化标准化工作办事流程,提供便利的标准文献信息查询和信息咨询等公共服务。

  重庆市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通过制定《条例》,营造标准化工作良好环境,给予企业更多的标准化政策支持,推动制造业、服务业等优势领域将先进技术、创新专利转化为标准,促进产品和服务质量提升,引领科技产业同步发展,将为推动重庆制造走出去提供“通行证”,从而抢占标准“话语权”。

(文章来源:中国市场监管新闻网)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