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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代表张天任:促进利益分享机制落地 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

  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连续三年被写进了《政府工作报告》。2022年全国两会即将开幕之际,全国人大代表和政协委员们纷纷围绕这一重大国家战略建言献策,亮出“金点子”。

  3月1日,全国人大代表、天能控股集团董事长张天任在接受《中国经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长三角地区的合作案例,说明我国在区域合作方面的法律法规还不够健全,各行政主体间的不同利益诉求使得区域要素市场仍未充分开放一体化共享,尚未形成明确的跨区域合作利益分享机制。

  张天任认为,要从根本上彻底打破当前区域合作的局面,推动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最关键的是促进利益分享机制落地,让各方都能共享长三角区域一体化发展红利和改革成果。

  找准各方利益契合点

  综合上海、浙江、江苏和安徽“三省一市”的部署和实践,张天任指出,当前长三角地区的合作主要有三种模式。

  首先是共享型合作模式。合作前后,无论是政府、企业还是公众,各方均可获得收益,且相对均衡。最为典型的是长三角“无障碍旅游圈”合作。20世纪90年代,长三角地区旅游市场严重分割,各地旅游车和旅行社都不能异地通行或经营。之后,旅行社联合体和地方政府发布《长三角旅游城市合作(杭州)宣言》,打造沪苏浙旅游市场工作联席会议机制,使长三角旅游业逐渐火爆,各方直接或间接收益都有所增加。

  其次是损益型合作模式。合作前,上游“搭便车”享受环境效用和经济效益递增,并将环境成本转嫁给下游,下游由此承担了流域环境损失及治理成本;合作后,上游环境治理成本上升,下游因补偿而增加收益,利益均衡有了可能。在这种模式下,最为典型的是长江上下游污染治理合作案例。

  “倘若没有外力,上游政府不合作未必有损失,而当上级政府和公众压力产生,不合作的成本增大,促使其选择合作治理策略,最终有利于双方利益。”张天任表示。

  在张天任看来,还有一种比较型合作模式,合作前各方都有收益,但收益有多有少。在合作过程中,合作方会实施讨价还价策略,促使收益低的一方得到补偿而最终合作成功。

(文章来源:中国经营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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