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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善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三大平衡机制

  全国政协委员、申银万国证券研究所首席经济学家杨成长建议,在投资增速下滑、出口预期回落以及消费相对低迷的情况下,财政政策要为应对经济下行做好财力储备的同时,做好跨周期平衡,加大统筹,在结构性调控和推进共同富裕上发挥更重要的作用。为此,应完善国有土地出让收入三大平衡机制。

  一是完善土地出让收入与出让支出的跨周期平衡。由于政府性基金在土地出让时确认收入,在征地和拆迁补偿时确认支出,土地出让收入与出让支出难免形成跨周期调节问题。但在目前土地出让要求当年收、支平衡的情况下,地方政府容易将与土地出让相关的基础设施建设及公共服务保障支出也算在土地出让支出中,而实际与动拆迁相关的土地出让支出将在未来几年逐步显现出来。当前我国土地出让收入已经接近峰值水平,为应对后续土地出让收入下滑引致的出让支出滑坡风险,建议预留部分土地出让收入作为储备性基金,用于支持或平衡后续土地出让支出,做好土地出让收入与支出的跨周期平衡。

  二是构建土地出让收入的跨区域平衡机制。目前,土地出让收入占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的比重接近90%,不同区域之间土地出让收入差距巨大,而城市建设及公共服务支出又依赖土地出让收入,这直接导致了我国不同城市之间基础设施及城市建设水平差距巨大,城市群内大城市对中小城市的虹吸现象显著。建议构建土地出让收入的跨区域平衡机制,地方将出让收入的一定比例(如20%)上交中央,中央对土地出让收入进行积累并借助专项转移支付或财政直达机制进行跨区域调节,切实解决中西部地区发展面临的资金难题,推进区域协调发展。

  三是完善土地出让收入的跨项目平衡。2020年为应对疫情冲击,中央允许地方将土地出让收入中的一部分用于经常性支出,更好地支持社会保障及民生工作。考虑到土地出让收支原本就具备跨周期性,且目前土地出让支出中部分项目与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直接相关。建议推动政府性基金调剂一般公共预算收支机制的常态化,完善土地出让收入的跨项目平衡,更好地支持民生项目建设。

(文章来源:中国财经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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