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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按规定及时办理首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 广州合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及公司法人被监管谈话

  来源:广东证监局

  〔2022〕35号

  关于对广州合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及张景行采取监管谈话措施的决定

  广州合富房地产土地资产评估咨询有限公司、张景行:

  近期,我局在日常监管中发现你公司存在未按规定及时办理首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的问题:

  你公司与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以下简称联通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先后签订了《2019-2021年中国联通广东省报废资产价值评估项目评估委托合同》《广东联通行政综合服务招募批量采购合同》。2020年5月18日至2021年7月16日,你公司先后为联通有限公司广东分公司出具《中国联合网络通信有限公司广东省分公司2020年一季度拟资产处置所涉及的报废资产清算价值专项资产评估报告》(合富Z字〔2020〕052803Z3ZJX号)等共11份资产评估报告,但直至2021年12月27日才提交首次从事证券服务业务的备案资料。你公司上述行为违反了《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六十条,以及《证券服务机构从事证券服务业务备案管理规定》(证监会公告〔2020〕52号)第六条、第十条的有关规定。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第一百七十条规定,我局决定对你公司及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景行采取监管谈话的行政监管措施。现要求你公司法定代表人张景行于2022年3月29日上午10时30分携带有效身份证件到广东证监局接受监管谈话。谈话地点:广州市天河区临江大道3号发展中心大厦13楼会议室。

  如对本监督管理措施不服,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0日内向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提出行政复议申请,也可以在收到本决定书之日起6个月内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复议与诉讼期间,上述监督管理措施不停止执行。

  广东证监局

  2022年3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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