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股票投资

杭州高新收到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 投资者可准备索赔

  受损股民可至新浪股民维权平台登记该公司维权:http://wq.finance.sina.com.cn/
  关注@新浪证券、微信关注新浪券商基金、百度搜索新浪股民维权、访问新浪财经客户端、新浪财经首页都能找到我们!

  2022年10月9日晚间,杭州高新(维权)发布《关于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公告显示:杭州高新于2021年7月30日收到中国证监会下发的《立案告知书》(编号:证监立案字01120210001号),2022年9月29日上市公司收到中国证监会浙江监管局送达的《行政处罚及市场禁入事先告知书的公告》(浙处罚字[2022]22号)。(杭州高新维权入口)

  根据证监会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显示,杭州高新涉及的主要违规包括:1、未按规定披露关联方非经营性资金占用情况;2、未按规定披露为关联方提供担保、共同借款情况。其中涉及金额较大的违规是:2018年2月至2019年7月期间,时为杭州高新实际控制人、董事长的高长虹通过杭州高新向供应商支付采购款并间接划转至高长虹控制的企业或其债权人等方式占用公司资金。2018年累计发生额63,554.43万元,2019年累计发生额 114,260万元。

  杭州高新上半年业绩并不理想,2022年8月30日,杭州高新披露《2022年半年度报告》,报告显示上市公司上半年实现营业收入1.66亿元,同比增长0.87%;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61.44万元,同比下降91.74%。

  江苏振泽律师事务所合伙人张云律师表示,根据行政处罚事先告知书,暂定:于2018年2月1日至2021年4月23日之间买入杭州高新,且在2021年4月24日之后卖出或持有杭州高新的亏损的投资者符合索赔条件。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