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首页 > 股票投资

深圳证监局加强协调联动 促进纠纷便捷化解

  深圳证监局指导深圳证券期货业纠纷调解中心(以下简称“调解中心”)坚持共建共治共享理念,依托专业调解、仲裁诉讼、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四位一体”多元化解机制,形成资本市场矛盾纠纷化解的整体合力。

  完善调解功能。一是科技为调解“赋能”。上线证券调解系统,投资者可随时随地通过互联网提交调解申请和材料;与此相适应,在线远程调解范围扩大到全国。该系统后续还将完善案件管理功能,进一步提高调解效率。二是共建调解工作站。调解中心与中证中小投资者服务中心合作建设中证深圳调解工作站,并被评为2020年度十佳调解工作站。三是加强国际合作。调解中心加入粤港澳商事调解联盟,为有意通过调解解决纠纷的境外投资者提供服务。

  畅通诉调对接。持续落实最高院、证监会推进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意见,强化协调联动,把纠纷非诉解决机制挺在前面。调解中心成立以来,接受法院委托、委派调解超过1200宗,高效、便捷地解决了中小投资者救济问题。

  密切调仲对接。为使和解协议具有可强制执行的效力保障,调解中心支持当事人依据和解协议中的仲裁条款,申请深圳国际仲裁院快速作出仲裁裁决。调解中心成立以来的调成案件中,有415宗申请了仲裁确认,涉及金额30.25亿元,占和解金额的96.9%。

  形成工作合力。作为业务指导单位,深圳证监局着力完善功能互补、有序衔接、协调一致的纠纷多元化解机制。配合地方司法行政机关研究在金融纠纷化解中进一步发挥仲裁职能作用,推动仲裁为调解“赋能”。与深圳中院签署《关于进一步推动证券期货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建设的合作框架协议》,推动调解中心加入深圳中院特邀调解组织。指导深圳市证券业协会落实新证券法“不得拒绝调解”规定,自律组织倡议证券公司在服务合同中写入调解引导条款,列示可供选择的调解机构,为投资者提供多样化、差异化的调解渠道。指导深圳上市公司协会、深圳市投资基金同业公会、深圳市期货业协会等通过自律约束机制确保会员诚信履约。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