深交所: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临时停牌制度 11月2日起施行
网友投稿• 2021-08-26 11:30:30 •阅读45
深交所10月30日发布《关于完善可转换公司债券盘中临时停牌制度的通知》。无价格涨跌幅限制的可转换公司债券竞价交易出现下列情形的,深交所可以对其实施盘中临时停牌措施: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20%的,临时停牌时间为30分钟;盘中成交价较前收盘价首次上涨或下跌达到或超过30%的,临时停牌至14:57。盘中临时停牌具体时间以深交所公告为准,临时停牌时间跨越14:57的,于当日14:57复牌,并对已接受的申报进行复牌集合竞价,再进行收盘集合竞价。盘中临时停牌期间,投资者可以申报,也可以撤销申报。复牌时对已接受的申报实行复牌集合竞价。通知自2020年11月2日起施行。
本文来源于网友自行发布,不代表本站立场,转载联系作者并注明出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