详解黑石收购SOHO中国(00410)交易方案
本文将结合中国的反垄断法和经营者集中申报规定要求,探讨黑石集团收购SOHO中国的交易结构、标的核心资产、收购对价及反垄断审查等相关问题。
一、交易结构
SOHO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称“SOHO中国”)由潘石屹和张欣夫妇于2002年6月14日在开曼群岛注册成立,并以此为母体重组了潘石屹夫妇原在国内开发的房地产项目。2007年10月8日,SOHO中国在香港联交所上市,股票代码00410,募集资金19亿美元,创造了当年亚洲商业地产最大IPO。SOHO中国最新已发行上市的总股本约为51.995亿股。
SOHO中国现有的股权结构为:
** 潘石屹和张欣夫妇及其子女作为受益人设立花旗私人信托(Cititrust Private Trust (Cayman));
** 花旗信托全资持有Capevale Limited (Cayman);
** Capevale Limited (Cayman)全资拥有Boyce Limited和Capevale Limited (BVI);
** 而Boyce Limited 和Capevale Limited (BVI)则分别持有港交所上市公司SOHO中国16.6105亿股(31.946%)的股份,两者合计33.221亿股,占上市公司63.892%股份;
** 其余36.108%为社会公众持股;
然后SOHO中国通过设立一系列海外的SPV公司,分别持有国内北京、上海两地的各个项目。
SOHO中国现有股权结构图
本次黑石收购的标的为港交所上市公司SOHO中国(HK:00410)的股票,具体为收购Boyce Limited持有的SOHO中国14.28071亿股约27.465%股份,收购Capevale Limited (BVI) 持有的SOHO中国14.28071亿股约27.465%股份,两者合计约28.56142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的54.93%。潘石屹夫妇剩下的股份约4.67958亿股,占上市公司总股本约9%。
由于收购已经涉及上市公司实际控制人的变更,触发了向公众股东要约收购的条件,如果社会公众股东接受现金收购要约的,黑石集团持股的比例还会继续增加。最终不排除,社会公众持股比例太低导致SOHO中国不具备上市条件而私有化的可能。
收购后公众股东没有接受要约情况下的模拟股权结构图
二、SOHO中国的核心资产
SOHO中国的核心资产是位于北京和上海核心区的8个收租物业以及银河SOHO与朝阳SOHO的部分尾房。
8个收租物业中,4个位于北京,分别为望京SOHO、光华路SOHO II、丽泽SOHO以及前门大街项目;4个位于上市,分别为SOHO复兴广场、外滩SOHO、SOHO天山广场、古北SOHO。上述8个项目加上银河SOHO及朝阳SOHO的尾房,总可租赁面积约86.6460万平米。
注:前门大街项目实际归属SOHO中国的权益商铺面积为54961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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