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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延期回复深圳证券交易所关注函的公告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内容的真实、准确和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0年5月11日收到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下发的《关于对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的关注函》中小板关注函【2020】第296号(以下简称“《关注函》”),要求公司就《关注函》相关事项作出书面说明,并在2020年5月14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深圳证券交易所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

  公司收到《关注函》后,积极组织相关部门及人员对《关注函》涉及的问题进行逐项落实和回复。由于部分问题涉及的事项尚需补充和完善,同时相关内容需律师发表意见,为确保回复的准确和完整,经公司向深圳证券交易所申请,计划延期回复《关注函》。公司将尽快回复《关注函》并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公司指定的信息披露媒体为《证券时报》、《上海证券报》和巨潮资讯网,公司所有信息均以在上述指定媒体刊登的正式公告为准,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特此公告。

  首航高科能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

  2020年5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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