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股申购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时 放弃认购由谁去申报?
网友投稿• 2021-09-06 22:17:06 •阅读63
投资者认购资金不足的,其放弃认购是由结算参与人申报,还是由投资者申报?
放弃认购是由结算参与人向中国结算申报,不是由投资者直接向中国结算申报,但结算参与人放弃认购申报应当以T+2日日终投资者认购资金实际到位情况为准。
如投资者T+2日日终有足额的新股认购资金,是否可以申报放弃认购?不可以。
已中签的投资者不可以依据个人意愿随意放弃认购新股,必须按照中签结果履行交收义务。结算参与人应当及时对投资者资金账户内的新股认购资金进行冻结或扣款,并根据冻结或扣款结果进行放弃认购数据的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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